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对巴南区武警七支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予以行政确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4.02.25
【字 号】渝国土房管[2014]129号
安置房政策∙【施行日期】2014.0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对巴南区武警七支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予以行政确认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2014〕129号)
重庆巴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的安置房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巴南区武警七支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予以行政确认,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巴南区武警七支队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
  二、项目地址:巴南区南彭街道巨龙桥村
  三、实施单位:重庆巴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占地面积:10106.51平方米
  五、住宅规模:8950.79平方米(117套)
  六、总 投 资:3746.67万元
  该项目开发建设须按照国家及我市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建成后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现行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对巴南区征地农转非人员进行一对一安置。项目具体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按照各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享受优惠政策的建筑面积以实际核定为准。项目日常管理由巴南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接此通知后,请速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本文件有效期一年。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