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安置房上市流程
对于南京拆迁安置房上市过户流程,你了解吗?相信还有不少⼈对此还有疑问,针对这个问题,笔者结合具体操作实务为⼤家收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第⼀部分需提供的材料
⼀、卖⽅需提供的材料
1、保障家庭成员⾝份证、户⼝簿及婚姻证明;
2、转让家庭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地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3、转让房屋的契税完税发票及购房发票;
5、其他相关材料;
6、有关房屋的继承公证、赠与公证及司法判决等材料。
(特别提⽰:2018年1⽉17⽇南京市已取消“另有住房”的要求)
⼆、买⽅需提供的材料
⾝份证复印件
第⼆部分购房证明的准备
在“我的南京”APP上申请即可。
(特别提⽰:如没有南京购房证明,可考虑诉讼。笔者成功处理多起因没有购房证明“私下”不可以过户⽽需要诉讼的案件)
件)
第三部分 “上市”办理程序
⼀、上市申请
转让⽅家庭向市房改办提出上市申请,如实填写《经济适⽤住房转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上市材料。
⼆、符合要求后,房改办收件
市房改办收到转让⽅提供的上市材料,逐件校验后出具收件收据。
安置房政策三、房改办审核
市房改办对申请家庭提供的上市材料在10个⼯作⽇(不含法定节假⽇,⼀般⼀周可能出)内进⾏审核。初审、复核符合上市条件的予以上市确认;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予以退件处理。
四、差价缴纳(如有)
符合上市条件的转让⽅需交纳政策性差价的,持交款单到(1)号财务窗⼝办理交款⼿续,凭交款票据和个⼈⾝份证及收件收据领取《南京市经济适⽤住房(上市)确认书》。
符合上市条件的转让⽅⽆需交纳收益⾦的,持个⼈⾝份证及收件收据直接到(8)号窗⼝领取《南京市经济适⽤住房(上市)确认书》或退件通知单。
五、领取《南京市经济适⽤住房(上市)确认书》
转让⽅与受让⽅持《南京市经济适⽤住房(上市)确认书》到房屋产权交易市场办理相关交易⼿续。
第四部分办理过户⼿续
⼀、填写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在房管局购买,提交完上市的材料以后,可以去华侨路上的房管局
2楼购买购房合同,价格是1元/份。购买之后可以参考墙上的范本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办理过户
提前在“南京不动产”预约取号,需要带的材料:购买⽅的⾝份证、
户⼝本、购房证明,卖⽅的房产证、⾝份证、户⼝本,购房合同,上市确认书。
以华侨路房管局为例,上⼆楼有⼏个窗⼝是专门办理⽹签的,需要先⽹签,提供户⼝本、上市确认书、购房证明、⾝份证和购房合同给窗⼝的⼯作⼈员,然后就静静等待。
⼯作⼈员会把你的纸质合同上的内容重新打⼀遍,拿到新的合同以后检查⼀下⾦额和⾝份证信息还有其他信息是否和你原来的购房合同⼀致,在新合同上对应的部分签字。之后还是在⼆楼取号,给⼯作⼈员提供你的预约短信和⾝份证,拿着⼯作⼈员给的号上三楼办理过户,办理完之后会拿着⼯作⼈员给你的单⼦去三楼专门交税窗⼝缴费。
三、领房产证
办理过户的过程中,⼯作⼈员会让你选择邮寄还是⾃⼰来拿,根据实际情况
选择即可。
选择即可。
四、⽔电过户
“我的南京”APP上搜索房产交易登记,点击房产交易,点击合同编号查看
进度,点击⽔电有线电视过户。
✭友情提⽰:
1、南京市住房制度改⾰办公室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27号;
2、购买经济适⽤住房满5年的起始时间,以购房发票记载的时间为准(2017年6⽉26⽇宁房改办【2017】133号)但很多⼩区以备注为准;
3、办理上市⼿续时,转让⽅原申请经济适⽤房时已成年家庭成员均需到场;
4、上市交易⾏为发⽣变化时,再次申请上市确认书需重新递交申请材料;
5、上市房屋⽆纠纷、⽆⽋缴相关费⽤(例如:⽔、电、煤⽓、物业费⽤等);
6、以上流程系本律师在办理拆迁安置房、经济适⽤房案件执⾏程序中,结合南京市住房制度改⾰办公室、南京市住房保障中⼼相关⽂件材料所作总结,便于南京市经济适⽤房出让、转让⽅办理经济适⽤住房上市⼿续。仅作参考,以现场材料需求为准。如有变更和更新要求,恕不通知。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级合伙⼈董昊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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