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简答题:
《劳动合同法》1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广大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普遍欢迎,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它的实施对规范企业用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是,由于该法直接切入劳资利益分配领域,实施过程中一些问题不断显现,由此引发了一些突出矛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企业经营者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认识模糊不少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太超前,不适时宜,与当前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状况相脱节,尤其是当前受到世界性金融危机冲击的不利形势下,实施《劳动合同法》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给企业带来利益上的损害和管理上的困难。一些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合同法》单方面倾向保护劳动者,忽视了企业的正当权益,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些企业担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使职工重新捧上铁饭碗,成为企业的“永久员工”,因而对贯彻《劳动合同法》往往采取消极态度。
(二)、部分用人单位不积极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1月1日正式实施起,存在着部分用人单位在贯彻实施时采取消极的态度,不积极宣传实施.劳资双方对《劳动合同法》不重视,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保参保率还比较低。
(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比较突出当前,劳动力供大于求,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强势地位,因此,少数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不按或不完全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发生在某些私营企业中,这些用人单位用人只是口头约定劳动时间和报酬,没有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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