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4.27
【字 号】银政办发[2010]44号
【施行日期】2010.04.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0〕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称办法),已于2010年1月16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消防法制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宣传普及工作,推动我市消防工作发展,现就有关《办法》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举措,在全面贯彻新《消防法》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使各系统、行业、单位和全体公民充分认识《办法》在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法制建设、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办法》宣传教育,积极探索针对不同社会人开展不同内容的宣传教育模式,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落实、众积极参与”的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和长期有效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管理制度。
  三、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依照《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提高全市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要狠抓政府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要定期召开消防联系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研究制定消防工作考评、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多种消防队伍建设等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措施。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公安消防与安监、建设、文化、教育、质监、工商等部门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狠抓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各级要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法定
消防安全职责,加强自身管理,杜绝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经常性违法行为,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开展消防演练。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消除火灾隐患,遏制死伤火灾事故。
  (三)要狠抓消防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切实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场所防雷防静电措施、公共交通工具消防安全措施、农村粮场(库)防火等《办法》新规定内容,全面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及时督促消除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银川景点  (四)要狠抓灭火和应急救援机制的建立完善。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的灭火和应急救援的具体举措,落实人员联动、装备保障等措施。建立统一的作战指挥机制和战勤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供水、供电、供气、气象、测绘、通信、交通、环保等有关单位配合灭火救援的责任。
  四、工作安排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内容,加大《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一是召开一次《办法》宣传贯彻座谈会。市委宣传部、消防支队联合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公安、教育、民政、农牧、文化、安监、工会、团市委等部门参加的宣传贯彻座谈会,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二是举办《办法》宣传日活动。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在玉皇阁广场及宁园一线设置宣传咨询台、出动消防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图片、画册等,零距离地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法基本常识。三是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八进三送”活动。消防部门要开展进机关、街道、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送法制服务、送安全常识、送宣传资料为主要内容的“八进三送”活动。在辖区商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客运站候车大厅、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医院等场所设置的视频播放屏幕、楼宇电视等载体反复播放宣传《办法》的视频插件。依托公共资源的广告媒体,在旅游景点、机场、告诉公路口等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大型广告牌,营造声势,形成规模,掀起宣传《办法》的高潮,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四是组织开展《办法》知识竞赛。为进一步普及《办法》相关知识,吸引广大众积极参与学法活动,使《办法》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同时提高广大众的法制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市公安消防支队要积极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开展好《办法》知识竞赛
活动。五是在媒体上开设专栏专版。宣传部要组织银川晚报、新消息报、法治新报、宁夏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辟《走进消防》和《银川消防之声》两个专栏专题节目,重点进行《办法》的普及宣传,并对近期开展的银川市消防百日安全专项行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组织记者就《办法》颁布实施的热点问题访谈市公安消防支队领导,市消防支队要在《银川消防之声》栏目进行《办法》专题宣讲。各县(市)区也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资源,进行《办法》宣传普及活动。六是全市消防站开展统一对外开放活动。《办法》宣传活动期间,全市9家消防站要在每周五全部敞开大门,服务社会。消防部门要围绕新颁布的《办法》,更新消防宣传内容和形式,制作宣传展板和消防宣传专题片,把宣传贯彻作为消防站开放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有计划地组织辖区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和学校师生到消防站参观,了解消防工作,学习消防知识,掌握逃生技能,真正从中受益。七是印发《办法》宣传资料。要运用多种形式,印制发放《办法》单行本等通俗易懂、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资料,注重宣传效果。八是开展《办法》信息服务及灭火逃生演练、初起火灾扑救等活动。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短信息发布系统,向全市所有手机、小灵通用户发送《办法》宣传普及温馨提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办法》,人人遵守《办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适时组织消防灭火逃生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宣传贯彻《办法》对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消防工作、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法制建设、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意义,自觉学习《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实《消防法》,切实将《办法》的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时限,细化措施,全面掀起学习宣传新《消防法》的热潮。
  (二)多措并举,把握重点。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采取播放公益广告、发送公益短信、设立专题栏目、悬挂标语横幅、设立宣传板、咨询点、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最大限度地进行普及宣传,使相关法律规定深入人心,为《办法》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利用户外视频、大型广告牌、固定消防宣传栏等公益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采取开展各种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
  (三)强化督导,注重长远。《办法》宣传贯彻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宣传贯彻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确保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市消防支队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宣传贯彻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宣传贯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