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活中房屋买卖交易是⾮常多的,进⾏房屋买卖交易时,如果当事⼈⽆法亲⾃处理的,可以委托他⼈买卖房屋,⽽委托他⼈要签订委托合同,那么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是怎样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是什么
民法典对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没有规定,⽽《公证法》规定,委托他⼈买卖房屋进⾏公证的,当事⼈要出具公证书,然后到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申请时提供公证书等材料。
《中华⼈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五条⾃然⼈、法⼈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为地或者事实发⽣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前款规定。
第⼆⼗六条⾃然⼈、法⼈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办理公证,但遗嘱、⽣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房屋买卖的注意事项
房产证办理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个是国有⼟地使⽤证,⼀个是预售许可证。⼀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应当在签约之⽇起三⼗⽇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续。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应当协助买受⼈于房屋交付之⽇起或合同签订之⽇起90⽇内,办理产权登记⼿续。(第⼀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后60⽇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阶段的30⽇⾥,由买受⼈办理产权登记⼿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许可证》后⽅可交付使⽤,⽆《住宅交付使⽤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户⼿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没有规定,⽽《公证法》规定,对房屋买卖委托书进⾏公证的,公证的程序是出具委托收,然后到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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