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索赔案例分析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指职工因工死亡的,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山东、湖南、安徽、江西等省规定,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
  法律咨询:
  我弟弟于前几日在工地因为死亡,年仅20岁,父母在其年幼时离异,其母带着他四处打工生活,现母亲又长期生病,以服药维持生命。已丧失劳动力。其母子均为城镇居民,母亲现年40岁。有没有人知道,我要如何向工地索赔的?有具体的数额吗?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认定为工亡的话,首先社保会赔付丧葬费(月缴费工资的6),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20),这两笔一般加起来是40万左右。
  如果直系亲属中有人满足工亡抚恤金的身份标准,可以享受工亡抚恤金。
  条件:
  父母、配偶:男满60岁,女满55;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者生前为该亲属的唯一供养人享受标准:父母每月补助 30%X上年度缴费月工资基数 ,享受到达到平均寿命或供养亲属死亡上年度女性平均寿命81.77岁,如果是孤老(无配偶及其他子女),上面的30%会提升到40%。照你所说的情况,首先到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保障局申请认定因公死亡,并让死者母亲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是工伤发生地的劳鉴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拿到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后申请赔偿。如果有参加工伤保险,可以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如果没参加工伤保险,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私了不受法律保护。
  2、事实认定明确的案件通过劳动仲裁比律师民事诉讼方便多了。第一诉讼拖得时间久,
如果加上二审,没有半年没法结案,仲裁大概就1个月左右完事;第二仲裁是免费的,这种事认定清楚的案件没必要请律师诉讼,因为赔偿的金额都是明文规定的。
  3、即使最后闹到要通过诉讼解决,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优秀律师无偿服务。
  相关法律知识:
  据2012117日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2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现根据上述规定,对2012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总结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2011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1810×20=436200
  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1年的382180元提高了54020工伤索赔元。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
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山东、湖南、安徽、江西等省规定,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
  1 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即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可以参考各省、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表
     3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201111日生效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即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但现今只
有山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等安全生产条例中列明了此赔偿项目。
  索赔途径
  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出台后,一旦无法协商解决,是直接到法院起诉,还是首先申请劳动仲裁,尚无定论。因为对于死亡赔偿金的主张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还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从各省执行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来看,多数还是作为劳动争议来处理。
news.9ask/ldjf/gongshangpeichang/siwangpeichang/201204/16582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