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中等职业学校
一、活动主题:
青春阳光,激情足球
火热的足球,让我们随着运动的旋律,一起走进这块人类的绿圣地,感受足球带给我们的悲哀、希冀、欢乐和沮丧,诉说我们无法表达的愿望,注定因为与足球结缘而变得更加火热。
二、活动目标:
1.为了增强本校学生的凝聚力,加强各部间的交流,促进全校新生以及足球爱好者的团结、友爱、交流、竞争。促进各部间的友谊和交流。
2.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足球队员,展示我校的人文风采,特举办本次足球比赛,希望各位队员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重在参与”的原则,公平竞争,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3.希望可以把活动办的一年比一年好,希望可以把活动办成我校的一项传统,足球社团将和各位同学一起成长……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张华
成员:杨洪权 周道辉 王朝平 陈立新 沈雪梅 郑 静
华寿昊 王琴正 付 宇 冉茂讯 陈晓丽 黄英姿
廖明亮 黄仕权 罗信纯
裁判组:
组长:李青中任
成员:孙安伟 涂章贵 张林旭 钟永烨 张 进 方 婷
闫 科 足球社团学生
医疗组:王 娟
四、活动组织:
(一)参加队伍
原则上以班为单位组队,后期视报名情况调整。
(二)比赛时间
本次比赛的时间暂定在11月12日——11月23日,具体时间将视比赛的进程而定,遇有意外情况(如:天气恶劣等)时,赛事可向后延迟。
(三)比赛地点
学校足球场
(四)参赛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是播州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各队负责人应将队员名单及有关资料在赛事开始前,根据通知交到活动组织方。(每队总人数8-15人)
2、每个队员不得代表两支或以上的队伍参赛,否则取消这名队员所代表的球队的成绩和参赛资格。
(五)比赛具体细则和相关规定
1、所有比赛一律采用专业足球赛的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2、比赛用球标准的5号球,每场比赛应至少备有2个足球,比赛用球由组织方提供;
3、参赛队员须身穿自己归属球队的球衣(球衣各队自备)进行比赛(各参赛队员不得穿钉鞋,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比赛资格),开赛前10分钟各队员要到主裁处报到;
4、比赛开始半小时后,若参赛一方无故缺席,则判处该方弃权(由主裁判及活动组织方负责人签字生效),且该场比赛按0:3记分;
5、比赛结束后,主裁判及双方领队要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
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并由活动组织方做出最后裁定;
(六)奖励
1、本次比赛将设冠、亚、季军各一名。
足球让球2、分别评出一名“最佳射手”和“最佳守门员”,颁发证书。
3、每队设“优秀运动员”一名。
3、根据比赛成绩设三个优秀教练员。
4、设三个优秀裁判员。
四、活动说明:
1、组队:各部组队主要由各班主任或体育教师负责。
2、训练:各球队的训练在组队之后方可开展,并统一协调各队
的训练时间。
3、备用球:比赛中应配有备用球,由组织部门负责购买;
4、后勤:每场比赛前,各参赛队需分别安排二名同学参加当场赛事的后勤工作(如:记分数,看时间,边裁等),各支队每场比赛也都应有人在场跟踪现场赛事的发展。
5、赛事若有更动,到时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学校体育组
体育组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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