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后
股权进行稀释,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
(1)、进行增资;
一、通过增资的方式进行股权稀释
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增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其实现实中也会有很多股东不同意增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因此进行股权稀释比较通行的方法就是增加注册资本。
二、通过转让股权(股份)的方式进行股权稀释
我国《公司法》对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依据公司性质不同,即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股权(股份)转让的规定并不相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就是说本公司股东之间,股权可以自由转让。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也即,公司稀释某股东的股权,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以达到稀释目的。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股份的转让规定比较繁琐和严密,首先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对于记名股票,应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如果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三、增资扩股——股权比例
了解了这些,那么,增资扩股怎么做?另外,增资扩股之后,原股东股权比例怎么变化?增资扩股
股权稀释在创业融资中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稀释太快或者太多,导致自己失去对公司的
控制权;倘若,不愿意稀释或者稀释的太少,那么意味着引入的投资不足,或者得不到投资人的信任,怎样才合适呢?
作为创业者,关于股权稀释的问题,一定要搞清楚:融资≠股权转让
融资通常是企业融资,企业引入资金做大公司的盘子,投资人取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法律上上称为“增资入股”)。
1、融资稀释股权
投资人增资入股,将会同比减少所有股东原有的股权比例,这就是股权稀释。
例如:
天使轮融资100万,让出公司10%的股权,那么原股东的股权都要等比稀释为100%-10%=90%;
如果公司有二位创始股东,分别持有70%和30的股权,融资后就变成了63%和27%,剩余10%是投资人获得的股权。
具体比例见下表:
股东甲稀释股权:70%-70%*10%=7%
股东乙稀释股权:30%*10%=3%
2、公司的注册资本融资后怎么计算?
假设:
公司原来的注册资本为20万(创始股东甲占14万、乙占6万)
通过公司融资后注册资本构成推算:
R=14万+6万+R*10%
即:融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R=222,222;分给投资人的注册资本份额为:22,222;原股东注册资本不变。
这只是比较简单的股权结构例子,若公司股东结构比较复杂,计算起来就会更加难些。
投资者是向公司增加投资。这个过程中原来投资者的股权占比会降低(也就是“稀释”),但所持有的股份数并无变化。
举个例子:
公司原来共10000股,新一轮投资确定占20%的股份。
当新投资进来的时候,增加总股份数为12500股。
这样,原股东仍然持有10000股,新投资者持有2500股。
这个是怎么计算的呢?
R=10000+R*20%
R=12500
这个过程是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换取新投资的过程,所以新进来的投资归属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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