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实施方案
为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上海南郊花海*芳香小镇”,努力把待泾村打造成为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和花海小镇建设的各项工作,根据朱泾镇党委、政府就花海小镇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推进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上海花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泾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特制定“花泾公司"增资扩股实施方案。
一、“花泾公司”公司基本情况
“花泾公司"于2019年9月由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待泾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甲方占公司100%股权。2020年9月30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花泾公司”实施股东变更。“花泾公司”股东变更为:甲方占公司75%股权,上海金山区朱泾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乙方")占公司25%股权。
二、“花泾公司”增资扩股内容
1、在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乙方同意上海蓝城花开海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增资“花泾公司",成为“花泾公司”控股股东。
2、甲方、乙方同意“花泾公司”及甲方名下的113.02亩(以土地不动产权证载明面积为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作价入股''的方式转为“花泾公司"资产。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委托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对113.02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价值评估,并报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定备案。以上述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评估价值(以评估报告数据为准)转为“花泾公司"资产。(如今后上海市出台本市各郊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文件精神,以上113.02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文件规定对应地区的土地地块类别的基准地价为标准进行重新计算)。
3、对“花泾公司”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梳理债权债务,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备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委托社会中介评估机构根据“花泾公司"清产核资的审计报告,对“花泾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花泾公司”净资产(以评估报告数据为准)作为甲方、乙方所持有的“花泾公司”股权对应的金额。评估结果报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备案。
4、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委托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对丙方全资持有上海花开海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开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以上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花开
公司"股权评估价值(以评估报告数据为准)作为丙方增资“花泾公司"的出资。
甲、乙方同意丙方以丙方全资持有的“花开公司”股权评估价值(以评估报告数据为准)的出资方式对“
花泾公司"进行首期增资。增资缺额金额丙方通过货币出资方式追加货币出资额,以达到三方确定的股权比例。
5、丙方首期增资“花泾公司''后,甲、乙、丙三方所持“花泾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6.75%、12.25%和51%。
6、甲、乙方同意丙方根据花海小镇建设需要继续按首期增资对价标准对“花泾公司”增资,但增资后占“花泾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80%;丙方承诺在甲、乙、丙三方合作期间,甲方、乙方所持有“花泾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20%。
7、上述增资的会计处理方式按照国家会计准则执行。
8、本次“花泾公司”增资扩股不涉及职工劳动力安置。
三、保底分红及其他优惠约定
增资扩股1、在丙方成为“花泾公司”控股股东后,“花泾公司”及丙方承诺对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进行保底分红。具体保底分红方法如下:
在芳香小镇五年建设期内,以甲方和乙方持有“花泾公司”股权对应的金额(上海市各郊区集体建设用地
基准地价文件出台之前,以“花泾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数据为准)为基数,每年按央行同期发布的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计算保底分红;建设期满
后,以甲方和乙方持有“花泾公司”股权对应的股权金额(上海市各郊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文件出台之前,以“花泾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数据为准)为基数,按央行同期发布的整存整取三年期存款利率计算保底分红。如“花泾公司"实际分红率超过保底分红率时,则按实际分红率执行。
2、在丙方成为“花泾公司”控股股东后,且“花开公司"工商变更为“花泾公司"全资子公司后,丙方将要求“花开公司''继续执行“花开公司”对甲方承诺,包括:
按花开海上生态园园区门票收入的10%归甲方享有;甲方流转给“花开公司”的农用地流转费结算价格在金山区农委下发指导价基础上上浮5%(涵养林流转费按“花开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执行);由甲方负责园区停车场运营管理;“花开公司''为待泾村村民办理“花开海上"免费入园年卡。
“花泾公司”按照《增资扩股实施方案》,在规范工作流程和民主程序后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上海花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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