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金彩人生两全保险(万能型) 条款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XX>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XX。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本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局部。
  “平安金彩人生两全保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
  1.2 合同生效本主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场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以该日期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那么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 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假设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XX明,我们会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当保险责任。
  1.4 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0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1〕根本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根本保险金额等于以下两项的较大者:
保险费×105%-累计已局部领取的现金价值;
保单价值。
  假设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保险金额须符合保险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
  2.2 保险责任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当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保险期满当时的根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根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见9.1〕,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身故的,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身故当时的根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见9.2〕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身故的,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 的同时,还将按身故当时的根本保险金额给付“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金在中整容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天内身故的,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身故当时根本保险金额的2 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2.3 责任免除因以下第〔1〕至第〔8〕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当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以下第〔1〕至第〔14〕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当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以下第〔1〕至第〔15〕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当给付“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成心行为;
  〔2〕被保险人成心犯罪或拒捕、成心自伤;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
  〔4〕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9.3〕,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患艾滋病〔见9.4〕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见9.5〕期间;
  〔7〕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被保险人殴斗、醉酒;
  〔10〕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11〕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见9.6〕;
  〔12〕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3〕细菌或病毒感染〔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14〕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9.7〕、跳伞、攀岩〔见9.8〕、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
见9.9〕、摔跤、武术比赛〔见9.10〕、特技表演〔见9.11〕、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5〕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
  发生上述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如果对于本条款“2.2 保险责任〞中规定的任何一项保险金,我们均不承当给付责任,那么退还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是需要书面通知我们,由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除另有约定外,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条款中所称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中的身故保险金包括因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应给付的各项保险金。
  3.2 保险事故通知您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 天内通知我们。否那么,应承当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见9.12〕导致的延迟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满期生存保险金申请
  由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XX明。
  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及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申请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以下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XX明;
  〔3〕公安部门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 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