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夫人深陷“三宗罪”
作者:暂无
来源:《检察风云》 2018年第6期
山东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万同之妻刘淑娟已年近六旬,身为财务总监的她一向生活朴素,处事低调,却在临近退休之际,陷入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三宗罪,涉案数额2000余万元。2017年11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对被告人刘淑娟的终审刑事裁定书,披露了她从厅官夫人沦落到阶下囚的人生轨迹。
助子经商埋祸端
1959年出生的刘淑娟,高中毕业后即经劳动部门分配进入日照市一家国企工作,亭亭玉立,秀外慧中,是出了名的厂花,追求者众多,她最终选择了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万同。那个年代,机关的收入不如企业,万同又是农家子弟,在没有实权的共青团县委工作,她的选择并不被外人看好。但刘淑娟很欣赏万同的才华和不甘听凭命运摆布的男子气概。他经常引用贝多芬的名言:“我要牢牢扼住命运的咽喉。”万同自幼经历坎坷,家境困难,他刻苦读书,品学兼优,在村里第一个考上了大学。家里从中看到了希望,砸锅卖铁供他上学。在火车站临别之际,万父叮嘱:“儿啊,好好读书,回来当个村干部,一辈
子不会挨饿。”踌躇满志的万同,并不以为然。日后的事实证明,万同从普通的办事员干起,一步一脚印,历任共青团日照县委副书记,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日照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日照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等要职。
与万同结婚后,刘淑娟调进了日照县财政局工作。为了让丈夫全力扑在工作上,刘淑娟在家操劳家务,在单位积极上进,还抽空自学财务。夫妻长期为事业奔波、劳碌,而忽略了儿子万某的成长。万同在担任共青团日照县委副书记时,万某刚上小学,他以自己苦难的童年故事激励儿子,让他做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出于对父亲的崇拜,万某从小就很独立,上下学从不用父母接送。肚子饿了,在摊点上随便买点充饥。父母工作都很忙,他晚上经常一人在家,方便面成了家常便饭。刘淑娟心有不忍,多次提出雇请保姆照顾儿子,万同说:“穷养儿富养女,男孩子需要百炼成钢。”可是,万某到了青春期时,就像变了个人,越来越叛逆,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在高二下学期,万同看到儿子的成绩报告单,一把撕得粉碎,责怪万某不争气。儿子反问:“忙忙忙,你们只晓得奔自己的前程,有管过我吗?”万同顿时语塞。刘淑娟劝丈夫:“高考没指望了,还是出国留学吧。”
2006年年底,万某历经周折,终于拿下了国外本科的学位。虽然不是名校,总算有一纸高学历文凭。此时,万同已官居副厅级。以其拥有的关系与权力,给儿子规划好未来本不成问题。万某却无意到父亲安排的单位上班,一心想着独自创业,以成就一番事业。他向父亲说出自己的打算后,万同断言儿子丝毫不懂经营,贸然下海必然失败,“你还是老老实实去上班,学到真本领再说”。万某到底喝了
几年洋墨水:“你别以为我没有经营头脑,日照市是新兴的沿海港口,靠海吃海,搞一家海运公司肯定马到成功。”刘淑娟此时已在房地产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对经营和投资也精通,她觉得儿子眼光很厉害,数次劝说丈夫让万某放手一搏,“儿子从小到大被我们放养,到单位工作肯定受不了约束。他在国外读过书,眼界也宽,不如让他去闯一闯”。万同思虑再三,长叹一声:“也罢,但愿如你所言。”可是,万某出国留学数年,消耗了不少家底,创业资金从哪里来呢?
夫妻合谋收巨款
2007年6月30日,万某担任董事长的国际船运公司在日照市挂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固定资产8000万元。巨额的投入大多是万同亲自出面协调贷款、拆借而来。万某的投资方向虽然不错,但从未在企业工作过的他,面对这么大的摊子,管理乏术,公司运营成本不断加码。在业务开拓上,又过于依赖亲友的关系资源,缺少现代服务理念。经营不久,公司就面临严重的财务危机,加之贷款和拆借资金的利息过多,也给公司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仅仅数月,资产严重缩水,经营难以为继。作为房地产公司财务总监的刘淑娟,仔细分析了船运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儿子公司的投资方向虽然没有问题,但业务流量不足以支撑运行成本,从而导致巨额亏损。她与万同合计,此时,如果罢手不干,势必导致债主纷纷上门,不仅儿子在市面上无法混下去,还会殃及万同的仕途。唯有开源节流,一手抓业务量,一手抓降低成本,定能出现转机。一家人达成共识,当务之急是给公司“输血”,增补资金。但巨额的资金从哪里来呢?
万同从政数十年,踏踏实实干过一些实事,在个人廉洁方面,此前并没有不良记录。而刘淑娟在担任房地产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曾于2003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59万元炒过股,一年多后就如数归还了。2004年底,公司改制,因没有足够的钱认购股份,刘淑娟与董事长苏某共谋,分别利用职务便利,用虚假的工程款套取公司资金206万元,用于个人购买股份,其中刘淑娟侵占46万余元。
为解决儿子公司的资金困境,夫妻两人把目光投向了刘淑娟任职的房地产公司。
这家房地产公司成立于1995年前后,曾得到过主政一方的万同相助。公司老总苏某多次欲以回报,均被万同婉拒。2002年,苏某为了傍牢万同这棵大树,游说时任财政局科长的刘淑娟到其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公司正进入快速发展期,对嫂子这样的财务人才求贤若渴”,他的恭维让刘淑娟很受用,答应回去与老万商量商量。万同很清楚房地产市场的广阔前景,轻描淡写说了一句“要注意影响”,便不再吭声。多年夫妻形成的默契,刘淑娟心知丈夫这是同意了,不日便到公司走马上任。果不其然,干了两三年,她就认购了这家公司的一些股份。2007年,日照市政府正有一宗土地挂牌出让,竞争者众多。此时万同已担任副市长职务。
经丈夫授意,刘淑娟到苏某,谈及土地出让一事时,有意无意提到家里急需一笔钱,苏某急忙表态:“要多少,我借给你。”不久,经刘淑娟安排,公司与几个农民工签订了虚假施工合同,通过农民工银行账户中转,公司将411万元转到了特定的账户。
2010年5月,公司通知股东可集中转让股权,最高按股权现值的三倍由董事长苏某回购。刘淑娟得知消息,提出把自己的股份退了,但回购价格为1000万元。苏某觉得刘淑娟要得太多,开始不愿意,继而考虑到以前她丈夫帮公司处理过一些事,且万同以后可能还会升迁,对公司发展将有更大的帮助,隔了数天便答应了刘淑娟的要求。?2010年七八月,刘淑娟分三次从公司套取996万余元。按公司退股最高比例计算,仅此一笔,刘淑娟退股就多拿了723万多元。
2009年下半年,国际航运公司的资金周转又出现了困难,刘淑娟再次向苏某开口,苏某让其用虚假工程款发票、虚增拆迁补偿款付款凭证入账,转走636万元。事后,她把向苏某拿钱的事告知了万同。
以上三次,刘淑娟共计索要了17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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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房地产公司大手笔投入是需要回报的。从2007年到2013年期间,先后任日照市副市长、日照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的万同,为该公司在减免土地出让滞纳金、协调人防工程、推进土地开发等方面谋取了丰厚的利益,其中,仅2013年,万同就利用职务便利,指使有关部门为该公司免除应缴土地出让滞纳金4787万余元。此外,万同还利用职务便利,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该公司某项目人防设施规划事项。2009年,经万同协调,该公司的项目拆迁进度得到顺利推进。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对万同与这家房地产公司的非正常关系,日照市早有议论。坊间传闻,万同夫妻二人搭档,丈夫利用职权给人办事,家属则在背后收受钱财。2013年9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提到,日照市委常委、统战部长万同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期间,在处理日照某公司违规经营事件中,存在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该举报没有清晰的线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首先展开了外围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万同的家庭情况和刘淑娟的身影渐渐浮出水面,办案人员从刘淑娟任职的房地产公司数笔财务账目上到了突破口。2014年3月,刘淑娟夫妇得知检察机关的调查后,向公司退还人民币共计2064万元。2014年5月8日,刘淑娟被纪委约谈,6月20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根据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经开庭审理,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淑娟明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丈夫万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与万同共同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刘淑娟身为国家机关委派到国家出资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被告人刘淑娟利用担任非国有公司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淑娟犯三罪,应数罪并罚。
2016年10月28日,法院根据刘淑娟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淑娟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职务侵占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一审判决,刘淑娟以自己患抑郁症等为由,上诉要求从轻处罚。
3天后,另案处理的万同,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万同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对于刘淑娟的上诉,2017年8月2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刑事裁定,驳回刘淑娟上诉,维持原判。
毫无节制的溺爱之心,让刘淑娟的母爱迷失了方向,幸福和美的三口之家,却落得夫妻双双锒铛入狱的结局。自己亲手酿制的苦酒,只能自己喝下。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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