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会计
成本会计流程:
基本资料设定包括:成本信息设定、成本参数设定、基础资料设定、分配资料设定、接口设置。
成本信息设定:主要包括成本域、成本类型、成本要素、料品成本类型。
基础资料设定:主要包括成本阶层推算、费用分配组设定、分配方法选择。
分配资料设定:主要包括分配标准设定、约当系数、等级分配系数、定额工时、定额成本等设定。
接口设置:主要包括总账费用接口设定、库存费用接口设定、固定资产费用接口设定。
成本域:不同仓库的料品成本要进行单独核算,需要设置不同的成本域。
成本类型:成本类型的设置是为了对每个成本域指定其计价方法是全月平均还是个别计价。成本要素: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按照其在生产过程中的用途进行分类,这些分类被称为成本要素,其作用在于反映产品成本的构成和水平。
将企业的成本要素按其核算内容的不同,划分为: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制造费用、外协费用和机器费用五种要素类型,并且为系统预置了材料费、人工费、制造费、外协费和机器费五种成本要素作为一级成本要素。
料品成本初始化:料品成本初始化完成后,不允许新增成本域,但允许新增成本域构成。新增加的仓库应为空仓,如非空仓,应手工调整或维护该仓库所拥有料品的存货成本和料品成本,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成本阶层:
成本阶层的推算依赖于生产备料、杂收杂发、形态转换等生产相关的实际业务。
成本阶层的推算与会计期间相关,每一期间都应推算本期间的成本阶层。
费用分配组:费用分配组是建立在明细成本要素下的费用分组,是成本会计间接生产费用分配的基础。
通过费用分配组,用户可以将不同性质的人工、制造等间接生产费用进行分组归集,然后按不同的分配方法分配给对应的核算对象。
间接生产费用首先要归集入费用分配组,然后再根据分配标准来进行分配。
分配方法: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间接费用,成本会计是通过分配的方式计入成本的,要进行间接费用的分配,必须使用一定的分配方法,用户可以通过本功能定义或修改分配方法。
系统预定义的分配方法包括如下几类共29个:
产出类:完工数量、投入数量、入库数量、返工数量、报废数量、负担成本数量;
实际消耗类:实际工时、实际加工工时、实际准备工时、实际机时、实际加工机时、实际准备机时、实际空闲时间和实际材料成本。
定额消耗类:计划总工时、定额工时、定额加工工时、定额准备工时、定额机时、定额加工机时、定额准备机时、定额空闲时间和定额入库工时。
定额成本类:综合定额成本、分项定额成本、定额入库成本。
物理属性类:料品重量、料品体积。
分配标准:分配标准定义了间接费用的分配路线和分配依据,是间接生产费用分配的基础。进行间接费用分配之前必须进行分配标准的制定。
成本基础
吸收:在此模式下,允许用户将发生间接费用的业务或对象,按不同性质归纳为不同的资源,并依据费用发生的动因,定义相应的费用率,在日常业务时,依据动因的发生值及事先定义标准费率,将间接费用记入目标对象成本。
分摊:在此模式下,日常业务并不关心间接费用,间接费用在总账归集,并在期间结束时根据间接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按一定的方法分配入目标对象成本。
吸收模式更适合使用标准成本体系的用户或者对实时成本要求较高的用户,吸收模式下,必须使用标准成本类型进行核算,成本核算在日常实时地进行,实时归集生产成本,并实时产生分录,允许实时转总账生成凭证,在期末不再对间接费用进行分配,实际费用与间接费用的差异在总账处理,记入损益。
分摊模式更多地用于满足对实时成本要求不高,但对期间实际成本正确性提出要求的用户,在此模式下,成本核算在期末进行,并将期间发生的实际费用按一定的方法分配给核算对象,产生本期的实际生产成本。
成本计算模式的选择决定了成本基础设置档案和参数的设置,也决定了成本核算的基本路线,所以,使用何种模式,在系统上线前就应根据用户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成本计算模式一旦设定,一般不再改动,如果必须变更,一般在会计年结束之后进行,同时要有专业人士提供指导。
1、吸收模式下,必须使用标准成本类型进行核算,核算对象必须是生产订单。
2、吸收模式下,生产订单关闭时,其上归集的未转出成本会自动转出,而分摊模式下,订单关闭不会自动转出成本。
3、吸收模式下,成本会计下的分配设置、接口定义、日常业务等不再起作用,月结只允许进行月结处理。
约当系数:
本参数决定制定企业在制品约当系数的方式,成本会计系统提供如下两种方式供选择:
统一制定:企业各品种使用同一个约当系数,该约当系数不分工序制定。
按品种:根据产品品种制定约当系数,无论在制品处于何种生产状态或生产工序,全部使用同一个约当系数。
按工序:根据在制品所处的加工工序制定约当系数,不同工序的在制品使用不同的约当系数。
按工序制定约当系数得到的在制品约当产量会更准确,根据约当产量分摊的成本也更正确。本参数与“在制品分配方法”参数配合使用,可以满足用户更多的在制品成本计算需求。
本参数如果需要变更,需要在期间成本计算以前进行,参数变更后,用户需要重新制定其在制品约当系数。
注意事项:
1、只有当“完工在制分配方法”选择为按“约当产量”时,本参数才有意义。
2、当在制品分配方法为“不分配”时,可以不制定在制品的约当系数。
3、本参数只有当核算模式为“分摊”时起作用。
联副产品成本分配方法:
在进行成本计算时,需要优先分配成本给联副产品,本参数决定了使用何种方法进行联副产品成本分配。系统提供以下两种选择:
按比例分配:依据固定比例在主产品和联副产品之间分配生产成本。
成本会计按定额计算:依据已制定的联副产品定额成本和联副产品入库数量计算联副产品的定额总成本,作为联副产品入库成本。
注意事项:
1、如果企业没有联副产品产出,本参数可以不设置。
2、本参数同时支持“吸收”和“分摊”核算模式,分摊模式下,按比例分配依据成本会计制定的“等级分配系数”进行分配;吸收模式下,按比例分配依据生产订单预计产出比例进行分配。
3、联副产品成本分配的待分配成本为主产品本期总发生成本。
等级品成本分配方法:
在成本计算时,在完工在制分配结束后形成的入库成本,需要为不同的入库等级成分再次分配入库成本。本参数决定了使用何种方法进行等级成分入库产品的成本分配方法。包括如下可选项:
按成本总额:等级品成本依据固定比例从本期入库成本总额中分配。
按产量加权:等级品成本依据本期入库数量和已制定的固定比例加权作为分配比例,从本期入库成本中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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