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举办国土资源移动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14.07.31
【字 号】闽国土资文[2014]159号
【施行日期】2014.07.3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举办国土资源移动执法培训班的通知
(闽国土资文〔2014〕159号)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做好我省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工作,经研究决定,于8月上旬举办国土资源移动执法监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福建省土地移动执法监察管理办法;
  2.福建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
  3.福建省土地移动执法监察系统;
  4.福建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信息系统。
  二、培训对象
  1.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分管执法监察副局长、监察支队
长、执法科长及业务经办各1人,负责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业务科长及经办1人;
  2.长乐、龙海、晋江、武夷山、新罗、永定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执法监察副局长、监察大队长及业务骨干各1人,负责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业务科长及经办1人。
  三、培训时间
  2014年8月4日至8月5日,8月4日上午报到。
  四、培训地点
  五、培训费用
  培训经费由省国土资源厅专项经费支出。福建移动营业厅
  六、其它事项
  请参训人员携带身份证,以便登记住宿;
  请相关市、县(区)国土资源局人员于8月1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省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中心。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