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读记课文原文
人教版窃读记课文原文
《窃读记》是人教版第五单元的课文,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教版窃读记课文原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课文原文
转过街角,看见饭店的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的声音,我放慢了脚步。放学后急忽忽地从学校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饭店,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边走边想:“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边第三排,不错”走到门口,便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一样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但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我跨进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着脚尖,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头发弄乱了,没关系,我总算挤到里边来了。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却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在昨天的地方了。
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我害怕被书店老板发现,每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再读下去的时候,我会知趣地放下书走出去,再走进另一家。有时,一本书要到几家书店才能读完。
我喜欢到顾客多的书店,因为那样不会被人注意。进来看书的人虽然很多,但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从不购买的,恐怕没有。因此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有时我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
最令人开心的是下雨天,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就像在屋檐下躲雨,你总不好意思赶我走吧?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却高兴地喊着:“大些!再大些!”
当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那时我也不免要做白日梦:如果口袋里有钱该多好!去吃一碗热热的面条,回到这里时,已经有人给摆上一张沙发,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我的腿真酸哪,不得不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撑着,有时又靠在书柜旁,以求暂时的休息。
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觉已经站在这里读了两个多钟头了。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然后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我低着头走出书店,脚站得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作者简介
林海音(1918—2001),中国现代著名女作家。其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原籍台湾省苗栗县,生于日本大坂,3岁随父母返台,5岁来到北京,在北京度过了童年与青年时期,在北京,她完成了从学生到新闻记者、从少女到为人妻母的转变,北京是她文学之路的起点。1948年,举家迁往台湾,在台湾仍以办报、办刊、写作、出版为主,联络了大批在台的文化界人士,提携了大量台湾的文学青年,出版了众多文学名作,被称为台湾文学“祖母级的人物”。林海音对北京有着深厚的情感,《城南旧事》一书既是她童年生活的写照,更是当年北京平民生活的写真,也是她最具影响的作品。
林海音的创作是丰厚的。讫今为止,已出版十八本书。散文集《窗》(与何凡合作)、《
两地》、《作客美国》、《芸窗夜读》、《剪影话文坛》《一家之主》、《家住书坊边》,散文小说合集《冬青树》,短篇小说集《烛心》、《婚姻的故事》、《城南旧事》、《绿藻与咸蛋》;长篇小说《春风》、《晓云》、《孟珠的旅程》,广播剧集《薇薇的周记》、《林海音自选集》、《林海音童话集》,编选《中国近代作家与作品》,此外,还有许多文学评论、散文等,散见于台湾报刊。
林海音以她的成就、她的为人、她的号召力,成为联接大陆与台湾文学之间的桥梁、中国与世界文坛的桥梁。她的作品被译为多种文字,她的一生荣获众多文学奖项,1998年“第三届世界华文作家大会”荣获“终身成就奖”。
课文鉴赏
此文以“窃读”为线索,以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文章的主干是一个故事,由两次“窃读”组成。第一次被老板发现,遭到拒绝。第二次是得到
一个好心店员的理解,主动提供书本。如果仅仅写这样两个过程,文章有趣、动人程度也就很有限了。但是,文章采取了另外一种办法,显得十分动人,相当有趣。
这种动人的魅力,从场面描写可以体现一部分。
作者对于书店的环境,附近饭店的气味和声音,书店里顾客的拥挤等等,都有许多挺生动的描写。但是这种描写,给人们一种很有节制的感觉,显然都限于营造环境和氛围,而不是人物主体。对于在故事中起作用的人物,例如那个狠心的老板,文章中是这样写的——当她读得入神的时候,一只手压住了那本书:“你到底买买?”这一声惊动了其他的顾客,弄得作者“羞惭而尴尬”,“我抬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读者本以为要花一点笔墨来丑化一下这个老板了,但是,接下去只有一句:“他威风凛凛地俯视我。”连他长得什么样子,多大年纪,穿着什么衣服,说话的声音有什么特点等等,都没有写。后来,到了故事的转折点,对于那个好心的店员的描写,也只有几句。
对一个如此关爱自己的人的外表、表情、衣着、声调、神态,居然只有句话的描写:“耳朵架着铅笔”,连目光如何都没有写。很明显,文章的着力点不在这里,而是孩子的内心。
写对方的外表,只有一句;而自己的内心,却写了四句。第一句是无可奈何(世俗的“全部理由”);第二句是自我感觉(要哭出来);第三句是“悲愤地反抗”(看看,并不是拿走,无损于书);第四句是自知之明,说是悲愤地反抗,其实声音“软弱无力”。从这里可以看出,作者不打算用外部世界、客观对象的描写来感动读者,而用孩子气的主观的、内在的情感活动。
这种内心的情感相当活跃,又相当有特点。既有环境的、现实的特点(在人家店里,无可奈何),又有孩子的特点(几乎要哭了)。更为生动的是,不是一般孩子,而是一个有点反抗性的孩子,就是在这样被动的情势下,口头不认输,不直接承认自己买不起,而是一个理由“看看”。这种口头上的不认输特点,是硬中有软。在自己内心,在别人感觉不到的自我感觉中,则坦然承认自己“软弱无力”的心理活动,既反映着环境的压力,又体现年龄和个性,这就是文章动人、有趣的原因。读者表面上是在读故事,为故事所吸引;实际上是为孩子在故事进展中的心理变幻而感动第一次“窃读”,心理变幻层次就可以称得上丰富的:先是看到顾客很多,感到“安心”,然而又为书可能卖完了,感到“担忧”。进入店门时,是“暗喜”,到书以后,是“庆幸”、“高兴”(“专候我的`光临”的感觉)。而被老板压住书本以后,则是“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悲愤地反抗”,“软弱无力”。在众目睽睽之下“狼狈地跨出
了店门”,而内心则充满了不平(“仿佛我是一个不可以再原谅的惯贼”)。故事是很简单的,一个孩子在书店里站着读书,被老板阻止,只好离去了,就这么平常。但就是在这样简单平常的事件里,孩子的感情变化却是很不平常的。在展示这种情绪和感觉过程中,渗透着对孩子求知欲望的同情,还有对社会不平的批评。接下去,是对以往“窃读的滋味”的回,也是很有孩子气的。一方面是“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吞读”;另一方面又是“惧怕”,到一定时候,便“知趣”地放下书,“若无其事地走出去”。求知欲强烈和伪装的幼稚,相辅相成,构成了孩子自尊和自卑。尤其是在书店躲雨的时候,装着“偶然避雨”,又装着皱起眉头担心雨下不停的样子,可是心里却在希望雨下得越大越好。在这种时候,感动读者不仅仅是“求知的欲望这么迫切”,而且是孩子气的狡黠。
作者在窃读上花了很多篇幅,但是趣味并不同,不断变化,显得挺丰富。被迫离开,很有趣味;伪装随意翻阅,也有趣味。享受到阅读之乐,也是有趣的,不过这时的趣味,成了另一种类型:“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的时候,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要注意的是花生皮必须留在口袋里。”求知欲得到满足,肚子感到饥饿,一个是心灵的,一个是生理的,二者不同层次。但是,用一对比喻:“智慧之田和“胃袋”,用“丰收”、“求救”、“救急”,把二者联系起来,这样表面上是“用词不当”,但笔法是语义错位,是自嘲,是幽默,
把自己写得可笑。但正是在这种自嘲中,读者和作者共享孩子的喜悦和自得。
不能忽略的是,花生米这一笔,不仅仅在于表现了此时的心情,而且为最后的主题升华埋下了伏笔。(这一点要读到最后才明白。)
虽然写得如此丰富曲折,孩子的心灵变仍然没有结束,接着又生发出“由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严重到“对人类的仇恨”。并且还引用了一首小诗来渲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首小诗,与作者“窃读”的故事完全不相干,但花了不少篇幅。如果认为这是多余的,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但是和后面遇到的好心店员联系起来,就可以发现,二者在情绪上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小诗渲染的是对人类的“仇恨”,充满愤激的反语:买不起书的孩子,“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过字母”;买不起肉的孩子,希望“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而接着发生的,却让孩子感受到人对人的爱心。
那么这一笔是对比,用来烘托反差的强烈。
在此文中,对比是很多的,整体的对比中套着局部对比。前面老板的无情和后面店员的好心是整体的对比,而这里的仇恨和后面的爱心又是局部的对比。正是这种双重的对比使得文章的结构显得严密。
北京时间不到点阅读答案
对比的特点是两个极端,但是作者并不因为对比,而把人物内心的情感仅仅限定在两个极端上。在两个极端之间,作者没有忽略丰富的层次。孩子经不住求知欲的诱惑,重新到书店“窃读”,先是提防“难堪”的焦虑,接着形容读后的快乐如“喝醉了酒似的”,“踉踉跄跄,走路失去控制的能力”,“被快乐激动得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这是自嘲。有时,书店架上的书不到了,便“愤愤”地想,“世上有钱的人这么多,他们把书买光了。”这在表面上是“愤愤”,实际上是自我调侃,表现自己的愤激是多么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