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6:犯罪停止形态 
  赵某某,男,某市建筑公司工人。某日晚ll时许,赵某某从一朋‘友处喝酒后回家。行至一小路岔口处,看到在他前面有一妇女单身行走,便起歹意。遂从后面冲上去,抓住该妇女的皮包就往回跑。刚跑出不到10米,只听后面喊到:“赵某某,你怎么抢我的东西?”赵某某回头一看,见被抢者是其同学的妹妹,便赶紧走上前去说:“阿妹,我看你一个人走路,不放心,逗你玩玩。走吧,我把你送回家。”遂将该妇女护送到家。当时,该妇女包内有现金3000元。
  [问题]赵某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并说明理由。
  案例27:刑罚
  罪犯朱庆,1994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6年10月,监狱根据朱庆悔改表现,依法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法院审核了朱庆在狱中悔改表现及有关证据材料启,依法裁定了可以假释,其假释考验期自1996年11月3日至1998年11月2日止。但朱庆被假释出狱后,在本村及邻村撬门破锁盗窃作案5起,窃得财物价值1800多元。
  [问题]法院应对朱庆如何处罚?
  案例28:共同犯罪
  申某某、张某某于某年8月至次年9月间,从九府坟火车站扒上货物列车,于运行途中将铁路运输物资抛列车下,然后跳下列车转移赃物。二人先后盗窃作案28起,盗窃物品有生铁、化肥、暖气片、火车闸瓦等,价值7235元。二人在每次盗窃之前,都向王甲和王乙(均系当地农民、手扶拖拉机司机)打招呼: “你们把车准备好。”申、张盗窃后,再叫二王开拖拉机将赃物拉到销赃地点销赃,每次给二王20元至30元,二王共得320.50元。
  [问题]二王的行为是否与申某某、张某某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听课评价
  案例29:共同犯罪
  强某因与他人的妻子通奸而遭到痛打,遂产生了盗报复的念头。某日晚11时许,强某窜入本单位武器库,叫醒正在睡觉的值班人员岳某,哄骗岳某开门,强行进屋,用尖刀逼住岳某,令其打开武器库。岳某被迫打开武器库的房门锁头。强某取走两支半自动步。
在强某离开现场时,岳某让强某把自己绑起来。强某就用撕碎的床单布条将岳某绑起,口塞破布,推倒在地。强某携前去报复,由于里没有子弹未能得逞。
  [问题]强某、岳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案例30:共同犯罪
  甲乙二人预谋抢劫,观察到丙的丈夫外出多日,便乘夜蒙面闯入丙家,丙受惊吓大声呼叫,甲便强行将丙推入洗手间,并对丙进行监管,由乙寻财物。甲在看管丙的过程中,忽生歹念,强行了丙。
俞灏明图片  [问题]试问对甲乙二人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并说明理由。
鹿晗方否认分手  案例31:在缓刑考验期内故意犯罪
  赵某,男,21岁。赵某于1997年12月7日被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赵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某日骑自行车外出,在路上将卖烤红薯的夏某的自行车及烤筒撞倒。夏某指责赵,赵挥拳便打夏的脸部、胸部,致夏异骨粉碎性骨折(轻伤)。夏某向
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问题]法院应对赵某如何处罚?
  案例32:共同犯罪
  孙福起利用上班时间,在保定火车站南站,将半停留的货物列车的车窗打开,钻进车厢,盗出1台日立牌VI一427E型录(放)像机,价值人民币 4000元,并将该机隐藏在站修所院内。马志刚发现孙福起去站修所院内隐藏物品,即怀疑孙盗窃了车上的东西。待孙福起从站修所院内出来,马志刚便进去查。马在杂草丛中到了录(放)像机,将其转移到附近的破房内藏好,下班后将该机拿回家,占为己有。
非诚勿扰首轮全灭
  [问题]孙福起、马志刚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案例33:正当防卫
池贤宇整容  田华是市体育学校武术班的学生,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玩耍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的一个岔口处跳出一个的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口
袋里所有的钱和自戴的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靠在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十分害怕,立即向附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
  [问题]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
  案例34:
  王某,女。24岁。张某、女,44岁,家庭妇女。
  被害人王兆宽,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经常打骂虐待。某年冬的一天深夜,王兆宽手持匕首对其亲生女儿王某进行威胁,2次。王某被后曾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张某也曾被王兆宽打后服企图自杀,未遂。某年2月27日深夜,王兆宽钻入王某被窝,意欲,王某不从。这时张某翻身,王兆宽惟恐其妻发觉,便回自己被窝。早晨4时许,王兆宽又钻入王某被窝,王某奋力反抗。王兆宽说:“今天我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接着用身体压住王某,王某用手紧紧抓住王兆宽的睾丸,大声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打开灯,气愤地打了王兆宽两个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兆宽,王某到外屋取两段
麻绳将王兆宽的手、脚捆住,又用一段鞋带将王兆宽的两手拇指绑住,并让其母张某去仓房取来绳子,用绳子将王兆宽勒死。6时 许,母女二人投案自首。
  [问题]对王某、张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说明理
  案例35:
  孙明亮,男,19岁。某日晚8时许,孙明亮陪同其友蒋小平去看电影。在平凉市东关电影院门口见到郭鹏祥及郭小平、马忠全三人尾追少女陈某某、张某某,郭鹏祥对陈某某拉扯纠缠。孙明亮和蒋小平上前制止,与郭鹏祥等三人发生争执。蒋小平动手打了郭鹏祥面部一拳,郭鹏祥等三人即分头逃跑。孙明亮和蒋小平分别追赶不及,遂返回将陈某某、张某某护送回家。此时,郭小平、马忠全到平凉市运输公司院内叫来正在看电影的胡维革等四人,与郭鹏祥会合后,结伙寻孙明亮、蒋小平,企图报复。当郭鹏祥等人在一小巷内发现孙明亮、蒋小平,即将二人截住。郭鹏祥上前质问孙明亮、蒋小平为啥打人。蒋小平反问:人家女子年龄那么小,你们黑天半夜缠着干啥?并佯称少女陈某某是自己的妹妹。郭鹏祥闻听,照蒋小平面部猛击数拳。蒋小平挨打后和孙明亮退到附近街墙旁一垃圾堆上。
郭鹏祥追至垃圾堆继续扑打,孙明亮掏出随身携带的照迎面扑来的郭鹏祥左胸刺了一刀,郭鹏祥当即倒地;孙明亮又对空乱划了几下,便与蒋小平乘机脱身跑掉。郭鹏祥因被刺破左肺、胸膜、胸动脉等器官。失血过多,于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问题]孙明亮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否负刑事责任?
  案例36:
  刘某某在城外树林里游逛,遇女青年林学武(21岁,体校业余武术队员)骑车从树林穿过,遂生歹意。他潜伏窥察后发现,林学武每日清晨和傍晚都要骑车路过此地。某日傍晚,刘携带刺刀一把,躲在路旁大树后面,等侯林下班回家,伺机。当林骑车进树林时,刘突然窜出,拦住去路,林与其搏斗将刘踢翻在地后迅速逃跑,刘穷追不舍。林学武跑出不远,看见一户人家亮着灯,欲进去暂时躲避,但屋门推不开,便破窗而入。刘见林逃进屋内,便返身逃跑。但是,林在破窗进屋时,不仅损坏了窗户、而且一脚踩在床上睡觉的小孩(8岁)的左腿上,造成粉碎性骨折。
  [问题]林学武对踩伤小孩的行为应否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案例37:
  杜长江,1983年生。韩仲学,1983年生。杜发家,1983年生。1998年4月8日深夜11点半,杜长江、韩仲学、杜发家三人趁着酒劲儿进入某市职业中学校内,闯入女生宿舍304室,先对陈某等5名高一女生进行亵渎,后又了女生蒲某。女生张某在反抗时被杜发家用缝衣针猛刺75 针。此后,三名罪犯又闯入301室,对其中的4名女生施以暴行。此外,三人在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同时,还从被害女生处抢劫90余元钱。直到次日凌晨3点多钟,因为学校教职工被女生宿舍传出的叫声惊醒,闻声赶来查看,三人才而去。
  [问题]对本案三名行为人能否适用死刑?为什么?
  案例38
  吴玉海因犯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某日,吴玉海与犯人黄金海在走廊相遇。吴玉海拿出黄金海劝其好好改造的字条质问:“你总给我写这个是什么意思?”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在相互抢字条的过程中,吴玉海打了黄金海一拳,
黄金海欲瑞吴玉海,却瑞在于晓明(犯人,另案处理)的腿上,于晓明遂对黄金海拳打脚踢。黄跑到233号监室门口欲拿扁担,被追赶上来的付彦要抱住,于晓明、郭宝红(犯人,另案处理)、王秀良(犯人)、吴玉海一起殴打了黄金海。后被值班犯人田文山制止。当晚20时许,于晓明在18号监室又欲打黄金海时,黄金海求饶说肚子疼,别打肚子。于晓明不听,再次殴打黄金海的面部、腹部,后被人制止。两次殴打致黄金海重伤,经医院及时抢救,切除肠1.5米,幸免于死。
  [问题]对吴玉海在死缓期间又故意犯罪的情况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案例39:
  江某某,男,20岁,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投入某监狱劳动改造。江某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能完成劳动任务,表现一般。由于种种原因,在死刑缓期2年期满后,没有得到及时减刑,遂产生了脱逃的想法,并邀约犯人黎某某(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一起逃跑。此后,江某某、卜某某、黎某某三人多次策划逃跑之事,并做了充分的准备。某日凌晨1时许,江某某叫醒卜某某、
黎某某,三人一起进了厕所,先后翻过厕所窗户,顺窗外水管下到监院后,钻进监房下水道逃出监狱。
  [问题]对汪某某能否核准死刑?本案应如何处理?
  案例40:
  许某同被害人李某系多年邻居。李见许的妻子房某貌美,便趁许上夜班之机,了房某,并威胁说如果告发即杀死房的全家。房为全家的生命安全而忍辱吞声。李见房懦弱,又多次房。房无奈把情况告诉了许。许在气愤之下李评理,趁李不注意,许掏出螺丝刀朝李扎去,扎中李的前胸,刺破心脏,致李死亡。许回家后,把情况对其家人诉说一遍。其父要许投案自首。在其父劝说下,许同意投案自首。但其母因心疼儿子,要许吃完饺子再走。正在吃饺子时,接到报案后赶来的公安人员将许逮捕归案。
  [问题]对许某应如何定罪量刑?
  案例41: 可爱的英文名字
  陈某用汽割机将5根吊车重轨(价值人民币2400余元)割断后盗走,得赃款800元,花470元买了l台“美多”牌收录机。回家后,其妻王某追问收录机的来历,陈讲述了盗窃事实。其妻遂劝陈投案自首,将赃物返还,争取宽大处理。陈开始坚决不同意,经苦劝仍犹豫,最后王说:“你不去投案,我要去告发你,还要和你离婚。”这时陈勉强同意投案。但出家门不远,即返回,不想投案。后在其妻的苦苦劝说下,又表示同意投案。其妻不放心,陪同陈一起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