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5.23
【字 号】豫政办[2014]61号
【施行日期】2014.05.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
(豫政办〔2014〕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4-2018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23日
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4-2018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4月28日)
  为推进我省技工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豫发〔2010〕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6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
社部发〔2010〕5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培养大批一流技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促进更高质量就业为目的,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技工教育改革试验区为发展平台,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深化校企合作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技工教育突出特、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提高全省技工院校的办学质量、水平和层次,增强办学实力,加快建立与现代产业发展相匹配、与促进高质量就业相适应的现代技工教育培训体系,为推进我省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服务我省产业和“四化”同步协调发展。按照制造业大省产业结构规划布局,适应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技工教育培训的功能定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和办学模式,突出技工教育特,加快培养先进制造装备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亟需的技能人才,积极主动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高端引领发展。围绕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推进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性技工院校,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比重,示范带动我省技工教育水平提升。
  ---坚持内涵发展。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技工教育人才培养规律,突出专业优化、课程建设、一体化教学改革,建设一批特院校和品牌专业,努力提高技工教育的发展能力和办学水平。
  ---推进多元办学。深化技工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参与、多种所有制并存、多渠道投入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坚持校企合作。把校企合作作为技工院校发展的方向和基本办学制度,改革传统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利用校企双方资源,创新校企互补互促、互利双赢的办学模式,进一步促进学校和企业深度融合,培养我省现代产业体系亟需的新型技能人才。
  (三)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努力打造职业教育培训高地,加快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坚持“三改一抓”,基本建成办学理念先进、体制机制灵活、办学模式多样、布局结构合理、专业设置齐全、培养模式创新、培养目标多元的现代技工教育培训体系。
  ---到2018年,全省技工院校调整至140所左右,其中技师学院20所、高级技工学校40所、普通技工学校80所,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0万人。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0万人。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技能人才达到300万人以上。
  ---到2018年,建成20所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12所全国示范性职业院校、17所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46所特职业院校,依托技工院校创建15个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鉴定基地、35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到2018年,全省技工院校专任教师接近1.5万人,学历合格率达到100%,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重点培育选拔200名师德高尚、素质优秀、具有创新精神的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
  ---到2018年,建成100个特突出、设备先进的省级示范性品牌专业,实现传统专业上规模、主体专业出品牌、优势专业创特、创新专业高端化。
  二、工作任务
  (一)改革办学模式,完善技工教育多元投资办学机制
  深化技工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充满活力的技工教育办学体制。推动公办技工院校办学模式创新,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元化办学模式,鼓励吸纳民间资本和资金,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鼓励公办技工院校在产权明晰基础上与企业、社团、个人开展股份制办学。鼓励企业举办技工学校,制定并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强化企业在发展技工教育中的责任,督促企业足额提取职
工教育经费,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的教育和培训。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技工院校规范发展,制定完善支持政策,依法落实民办技工院校、学生、教师与公办技工院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技工院校办学自主权。对办学基础好、学生就业率高、发展潜力大的民办技工院校给予重点扶持,逐步提高民办技工院校在全省技工院校中的比例。
河南大专学校  (二)改革培养模式,强力推进校企合作和教学改革
  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促进校企深度融合。继续把校企合作作为技工院校一项基本的办学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2〕48号),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责任,逐步完善政府推动、行业指导、企业和职业院校为主体的多元化校企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校办企业、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职工培训、订单培养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层次、专业设置、招生就业、顶岗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开发等方面开展多领域、全方位的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继续深入开展“百校千企”活动,引领校企合作快速发展。
  进一步推进技工教育集团化办学,引导技工院校横向联合、纵深发展。按照“市场运作、龙头带动、城乡联姻、校企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技工教育集团化办学规模,健全教育集团联席会、董事会、理事会等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开展行业型技工教育集团股份制改革试点,推进教育集团校企融合、引厂进校和向紧密型法人实体转变,调动企业参与教育集团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技工教育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向紧密型、集约化方向发展。
  注重内涵发展,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以重点技工院校为依托,不断扩大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范围,逐步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一体化课程教学体系,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的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的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的学做合一。积极探索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改革,推行模块化、培训“菜单”等教学改革方式。加快教学资源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进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仿真模拟教学、远程教育培训。
  (三)改革公办院校经费供给体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改革公办技工院校经费供给机制。参照省属技工院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办法,2014年在
全省公办技工院校推行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改革。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当地财力水平,结合不同专业类别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确定当地的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随财政保障能力的增强逐步提高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健全技工教育拨款机制,逐步加大对技工教育的财政投入。推动职业教育公平,普通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标准不低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专项经费参照高等职业院校予以倾斜。
  (四)抓好项目带动,推进技工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
  1.加快技师学院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精神,设立技师学院由当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报省政府批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组织技师学院申报认定,到2018年建成20所。贯彻豫政〔2012〕60号文件精神,对技师学院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参照高等职业院校予以倾斜,学院主要领导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