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兼并红星电器
------整体兼并
一、企业兼并的含义、形式及性质:
(一)企业兼并的含义:
我国公司法中只有公司合并而没有公司兼并的规定。在我国的实践中,很多情况下兼并与合并相同,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兼并与收购相同。
“兼并”是指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减少竞争对手,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效率等原因,多个独立的企业结合在一起的一种法律行为。它包括三种具体形式,即:①公司合并;②一个公司购买另一个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③一个公司通过购买另一个公司的一定数量的股份来控制该公司。从法律的角度看,这三种形式是三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人们之所以
将这三种行为合在一起统称为兼并,是因为它们在经济的意义上可以达到相同或类似的结果。这三种行为的最终结果都是使多个企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处于一个共同的经营管辖之下,达到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扩大规模经营效益、拓展更广泛市场、交流技术信息等目的。但这三种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首先,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是被合并的公司法人主体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其他的权利义务概括移转于合并后的公司,民法上称之为“吸收合并”;其次,公司财产购买的兼并行为的法律后果是被购买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所有权移转于购买公司,购买公司和被购买公司法人实体都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因此都要进行变更登记,此即人们通常所称的“营业转让”;第三种,通过收购股份兼并的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收购公司获得了被收购公司的经营控制权,被收购公司的法人地位并未改变,第三种兼并形式就是“公司收购”。
1989年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对兼并下的定义是:“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方式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本办法规范。”199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规定》对此进行了修正,对兼并的定义是:“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等有偿方式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丧
失法人资格或虽然保留法人资格但改变投资主体的一种行为。”
(二)企业兼并的形式及性质:
1.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2.购买式,即被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企业的资产。
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4.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二、海尔集团介绍:
海尔集团是在1984年引进德国利勃海尔电冰箱生产技术成立的青岛电冰箱总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集科研、生产、贸易及金融各领域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家特大型企业。在公司总裁张瑞敏提出的“名牌战略”思想指导下,通过技术开发,精细化管理,资本运营,兼并控股及国
际化等手段,使一个亏空147万元的企业迅速成长为94年在全国500强中名列第107位。
三、兼并背景:
1991年由青岛电冰箱总厂、青岛电冰柜总厂和青岛空调器厂组建而成的青岛海尔集团公司,1993年9月更名为海尔集团,产品以制冷设备为主。1993年7月集团与意大利梅洛尼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创办青岛海尔梅洛尼有限公司,开始生产滚筒洗衣机。1994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25.65亿元,利润2.1亿元,生产洗衣机71.3万台。95年5月海尔洗衣机“玛格丽特”被评为95年中国市场十大畅销洗衣机。
青岛红星电器公司曾是我国三大洗衣机生产企业之一,拥有3500多名员工,年产洗衣机达70万台,年销售收入5亿多元。但从95年上半年开始,其经营每况愈下,出现多年未有的大滑坡现象,而且资产负债率高达143.65%,资不抵债1.33亿元,前景堪忧。为了盘活国有资产和3500多名职工的生计,95年7月4日,青岛市政府决定将红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划归海尔集团。这是一次引人注目的旨在盘活国有资产而在政府牵线搭桥下进行的产权交易,其成败扣人心弦。
四、并购动因:
红星作为一个老牌的洗衣机生产厂,其设备、技术以及工人的熟练程度在当时都应是相当好的,它所缺乏的主要是科学的管理和市场导向的生产经营模式,而海尔正是以管理和出的市场观念而著称,因此它们的结合有着极大的合理性。市政府的出面使得这一并购进行的十分的顺利,而且由于是由市政府将红星整体划归海尔,不需海尔出资,这大大降低了并购成本,这恐怕也是海尔认为红星并购案例是它所进行的最成功的并购的原因之一。通过这一并购,新成立的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不仅将原有的生产能力提高了一倍,产生了规模经济,并且极大地丰富了自己的产品线,大大增强了自己在洗衣机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五、并购经过:
(一)组织结构的变化:
1995年7月4日青岛红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划归海尔集团后,更名为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总公司,从而使它成为海尔梅洛尼洗衣机有限公司之后海尔集团下属的第二个洗衣机子公司。
(二)接管过程:
1、文化先行:
1995年7月4日,海尔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柴永森奉命来到由红星电器公司更名的海尔洗衣机有限总公司,就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划归之初,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便确定一个思路,海尔的最大优势是无形资产,注入海尔的企业文化,以此来统一企业思想,重铸企业灵魂,以无形资产去盘活有形资产,是最重要的一招。
海尔集团副总裁杨绵绵首先率海尔企业文化、资产管理、规划发展、资金调度和咨询认证五大中心的人员,在划归的第二天便来到红星电器公司,开始贯彻和实施“企业文化先行”的战略。“敬业报国,追求卓越”的海尔精神,开始植入并同化着“红星”的员工们。
随后,张瑞敏又亲自到“红星”,向中层干部们讲述他的经营心得,解释“80/20管理原则”,灌输“关键的少数决定非关键的多数”这个“人和责任”的理念。进而从分析企业亏损引申出海尔OEC管理,要求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我出成果,从今天出成果,全方位地对每人、每天、每件事进行清理、控制,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他提出,当前要策力,从三方面做起:一、以市场为中心,卖信誉,不是卖产品,一
企业起名切工作都要围绕顾客需要和市场满意来做;二、降低成本,增加盈利能力,用最小投入得到最大产出;三、从现在起,每天作出计划,目标量化分解到人,抓紧抓死,要在2至3年内争创中国洗衣机第一名牌,最终在国际上创名牌。
2、“范萍”事件:
海尔的管理指导思想立足“以人为本”。对此,以柴永森为首的新领导班子,没有简单地采用单纯说教的方式,而是抓住发生在员工身边的典型事例来引导人们自觉地进行观念上的转变。
一天,洗衣机生产车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质检员范萍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选择开关插头插错和漏检,被50元。这本是一件小事,因为过去企业发生质量问题从来都是罚一线工人,但若是用海尔的管理观念来看这件事,则不应该如此简单处理,当事者周围的干部们更应当逐级承担责任,针对这件事,他们利用集团主办的《海尔报》,开展了《范萍的上级负什么责任》的大讨论,并配发了评论《动真格的,从干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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