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文化传播公司经营范围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XXX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市场营销及推广宣传策划、舞台艺术造型
策划、摄影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销售工艺礼品、文化用品、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及服务、大型会展组织和文案策划、音响及舞台设备租赁(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证件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股东:***身份证号:---------------------
股东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出资时间为2038年6月6日前,出资人须向公司足额缴纳。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享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有权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权利。
股东须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股东行使决策时应采取书面方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股东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