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章程
序言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是一所培养财经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专科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1963年成立的山西会计学校,1979年更名为山西省会计学校,1982年更名为山西省财政会计学校,1985年在其基础上成立了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02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与太原理工大学联合举办太原理工大学财经学院。2011年,山西省财政会计学校成建制划入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挂山西省财政会计学校、山西省财政干部学校的牌子)。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及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为: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简称:山西财专。
英文名称为:Shanxi Finance & Taxation College。
中文域名为: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英文域名为:sxftc.edu。
第二条学校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25号。
为:030024。
学校网址为:www.sxftc.edu。
第三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坚持科学的办学理念,遵循高等财经类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全面提升内在品质和社会影响。立足山西,面向全国,为经济管理、服务一线培养素质高、业务精、技能强、适应岗位周期短的财经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第五条学校的举办者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是山西
省财政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山西省教育厅。
第六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举办者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并据此指导学校的发展规划,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二)核准学校章程,支持学校依照法律和本章程独立、自主办学,纠正学校违反本章程的行为;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任免学校校长、副校长,以及其他应由举办者任命的人员;
(四)制定经费拨款标准和使用办法,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逐年增长;
(五)制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组织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和评估,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校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
(六)支持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自主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规划和管理校园基建以及其他项目;自主开展与境内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七)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不受任何非法干预,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环境和办学秩序;
(八)加强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保护学校
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九)审查批准学校需要举办者审批的事项;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举办者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二)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三)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
(四)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五)依法自主开展与境内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六)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
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
(七)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保障安全;山西省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办学自主权,遵从学校办学宗旨以及高等教育公益性目的;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响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办学的各项要求,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立德树人,认真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职能;
(三)制定严格和明确的权利行使制度,按照国家和学校的信息公开规定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举办者、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校内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
(四)维护受教育者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执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山西省人事分配政策,保障教职工收入合理有序增长;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办学规模、教育形式和专业设置第九条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第十条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制三年,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根据社会需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专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