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甲方(雇主):(单位名称)
山西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为了共同完成某项工作任务,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作内容
1.1 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执行(工作任务或岗位名称),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岗位聘用通知书》。
1.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甲方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3 乙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
2.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履行工作职责。
2.2 工作时间为每周()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详见《岗位聘用通知书》。
2.3 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乙方可享有休息。
第三条 工资和待遇
3.1 甲方将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的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资、福利和待遇。
3.2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缴纳社会保险,并个人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第四条 保密和知识产权
4.1 在服务期间和服务结束后,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遵守保密协议,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
4.2 乙方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明或创造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合同期限和终止
5.1 本合同期限从(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合同期限)年。
5.2 本合同期满前()个月,甲、乙双方应当就是否继续合作进行协商。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动终止。
5.3 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损害甲方权益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不能继续工作,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
(3)乙方严重失职、玩忽职守,导致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