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重点知识整理
一、国际结算的含义: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
              方式:商业信用、银行信用、非贸易结算
二、票据
(一)定义
(1)广义的票据是指一般商业凭证。(发票、提单、保险单、纸币)
win7共享(2)狭义的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信用工具,可以约定为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汇票、本票、支票)。
(二)入团票据的特性:
(1)流通转让性:除票据上写出“禁止转让”字样,或者是表示它是不可转让的意旨以外,
一切票据不论它是采用任何形式支付票款给持票人,该持票人都有权把它流通转让给别人。(3种书面凭证 权利转让:过户转让 、交付转让 、流通转让)
(2)无因性:票据只要具备票据法上规定的规定的文件,票据权利就成立,不需考虑产生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因。
(3)要式性:票据形式必须符合规定,从形式上看记载必要项目必须齐全,各个必要的项目又必须符合规定。
(三)票据作用(功能):
1)支付作用
2)信用作用
3)三大功能:结算作用大牌驾到刘涛②流通作用抵消债务作用
(四)票据当事人关系
基本关系人(出票人、受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受款人)
非基本关系人(背书人、承兑人、持票人、对价持票人、正当持票人)
5、票据行为:出票、背书(记名、无记名/空白、指示)、承兑、提示、付款、追索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根据出累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商业票据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
-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
-按有无附属单据.分为光票汇票与跟单汇票.
汇票到期日的计算:算尾不算头
信用证项下汇票与托收下汇票填制的不同
汇票的贴现
汇票的必要项目:
1)“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字。
2.本票李灿森结婚:是由出票人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根据受款人的不同,分为记名本票和不记名本票。
-根据付款日不同,分为即期本累与远期本票。
-根据有无保证,本累分为保证本票与无保证本票。
本票的必要项目
(1)写明其为“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
(3)受款人或其指定人;
(4)付款期限(未载明付款期限者,视为见票即付)
(5)付款地点(未载明付款地点者,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6)出票日期和地点(未载明出票地点者,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3.支票,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累人的票据。
-支票的类型:记名支票、无记名支票、划线支累、保付支票。
特点:
支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是银行的存款户。其次,要与存款银行订有使用支票的协定。再次,支票的出票人必须使用存款银行同意印制的支票。
支票为见票即付
支票的付款人仅限于银行
通常情况下,支票的出票人是主债务人。但保付支票除外,它的主债务人为保付银行。
支票的必要项目
(1)“支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命令;
(3)付款银行名称(受票人);
(4)出票日期和地点(未载明出票地点者,出票人名字旁的地点视为出票地)
(5)付款地点;(未载明付款地点者,付款银行所在地视为付款地点);丸子头扎法
(6)写明“即期”字样,未写明“几起”者仍视为见票即付
(7)收款人或其指定人(我国可不写收款人)
(8)出票人签字4、种类:番茄炒鸡蛋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空白支票)划线支票保付支票 银行支票
4.汇票、本票和支票之间的比较:相同点以及不同点
1、区别
(1)证券性质:支票属于委托证券、自付证券;汇票则为委托证券、信用证券和预约证券;本票是一种自付证券、信用证券和预约证券。
(2)基本当事人:汇票有3个;本票和支票只有2 个(由于支票中的银行是出票人的代理付款人,因此,严格说,支票只有2个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