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当前的国际货币制度
一、《牙买加协定》的主要内容
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以后,重新建立、至少是改革原有货币体系的工作成了国际金融领域的中心问题。
1971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提出了修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意见。1972年7月,理事会决定成立“20国委员会”,具体研究改革国际货币制度的方案。该委员会及后来替代这个委员会的“临时委员会”为改革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1976年1月,成员国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举行会议,讨论修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条款,会议结束时达成了《牙买加协定》。同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又通过了以修改《牙买加协定》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二次修正案,并于1978年4月1日起生效。实际上形成了以《牙买加协议》为基础的新的国际货币制度。
新的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汇率制度、储备制度和资金融通问题。《牙买加协议》认可了浮动汇率的合法性。它指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同意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
的暂时并存,但成员国必须接受基金组织的监督,以防止出现各国货币竞相贬值的现象。该协议明确提出黄金非货币化,成员国可以按市价在市场上买卖黄金。取消成员国之间、成员国与基金组织之间以黄金清偿债权债务的义务,降低黄金的货币作用。逐步处理基金组织持有的黄金,按市场价格出售基金组织黄金总额的1/6,另有1/6归还各成员国。确定以特别提款权为主要的储备资产,将美元本位改为特别提款权本位。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69年为解决国际清偿能力不足而创立的一种国际储备资产和计账单位,代表成员国在普通提款权之外的一种特别使用资金的权利。普通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提供的最基本的普通贷款,用以解决受贷国因国际收支逆差而产生的短期资金需要。特别提款权按照成员国在基金组织认缴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到的特别提款可通过基金组织提取外汇,可同黄金、外汇一起作为成员国的储备,故又称“纸黄金”。其设立时的价值相当于1美元。1974年7月1日以后改用一篮子16种货币定值。1981年1月1日以后又改用美元、马克、法郎、英镑和日元5种货币定值,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基金组织用出售黄金所得收益建立信托基金,以优惠条件向最贫穷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将基金组织的贷款额度从100%提到145%,并提高基金组织“出口波动补偿贷款”在份额中的比重,由占份额的50%增加到75%。
二、《牙买加协定》后国际货币制度的运行特征
牙买加会议后,国际货币制度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它体现在国际储备走向多元化、汇率制度多元化、国际收支调节多样化三个方面。首先,尽管牙买加协议提出了用特别提款权代替美元的方案,但是由于特别提款权只是一个计账单位,现实中需要有实在的货币作为国际经济交往的工具,因而客观上形成了国际储备多元化的结构。其次,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所选择的汇率制度也不同。牙买加协议的精神在于避免成员国竞争性货币贬值的出现,因此只要各国的汇率制度是相对稳定或合理的,它就可以合法存在。这是牙买加协议能够获得广泛认可的重要因素之一。再次,从国际收支的调节看,在允许汇率调整的情况下,各国国际收支调节的政策选择余地加大了。各国既可动用本国储备,又可借入国外资金或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也可以通过调整汇率调节国际收支,所以在新的国际货币制度下,成员国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整齐划一的国际货币制度消失了,代替它的是多样化、灵活的体系。正是由于这一点,每个国家自我约束、自主管理的责任也日趋重要了。换句话说,在新的国际货币制度下,成员国要好自为之,否则要承受痛苦的经济调整。
三、对当前国际货币制度的评价
当前的国际货币体系(牙买加体系)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汇率纪律荡然无存。在西方学术界,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孰优孰劣的争论是一个长期性的话题。鉴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弱点,“牙买加协议”明确规定,国际合作的基本目标是经济稳定(即物价稳定)而不是汇率稳定,于是更具弹性的浮动汇率制在世界范围内逐步取代了固定汇率制。倾向浮动汇率制经济学家认为:浮动汇率会给予各国宏观经济决策者以更大的自主支;会消除面雷顿森林体系下的不对称性;可以调节国际收支,促使国际收支平衡,解决固定汇率制下的根本性不均衡。
但从各国实行浮动汇率的实际经验来看,在浮动汇率制下,汇率波动频繁而急剧,因而国际贸易和金融市场受到严重影响;浮动汇率加剧了世界性通货膨胀,因为浮动汇率总的来讲是提高了各国物价;基金组织对国际储备的控制被削弱了,浮动汇率使一些国家可以长期地实行膨胀政策,而不必考虑国际支付问题;汇率经常变动,不仅影响对外贸易和资本流动,而且使发展中国家的外汇储备和外债问题也变得复杂化了;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趋势的发展,使各国在浮动汇率制下也不能充分实行独立的政策。为此,主要工业国都采取了一些措施来稳定汇率,实施所谓的“管理浮动”,对外汇市场进行必要的干预。
但不论是自由浮动还是管理浮动,存在的现实问题都不少,特别是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日渐突出,许多西方经济学者又开始主张恢复固定汇率制。可是,从目前各国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利率和对外收支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的条件来分析,实行固定汇率制是缺乏基础的。因而,更多的经济学者主张保持目前的混合体制,要求主要工业国协调协调政策,联合干预,以使汇率趋于稳定。
第二,造成储备货币管理的复杂性。国际储备货币的多样化具有产生的必然性。本来,根据修改后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基金组织在取消了黄金的货币作用后,希望以特别提款权作为主要的国际储备,通过新储备资产的创造来解决各会员国的支付问题。但一方面,特别是提款权本位难以建立,另一方面,美元本位也难以维持,国际储备才出现了分散化的趋势。国际储备多样化对美元是一种制约,在调节不同货币的供应方面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同时还相对降低了单一中心货币(如美元)对世界储备体系稳定性的影响。此外,多种货币储备体系为一国进行外汇管理提供了更多的手段,减少了单一货币本位下汇率变动带来的危险。外汇供给来源的增加相对缓和了国际清偿能力的不足,使世界清偿力的增长能摆脱对美元的过分依赖,对缺少资金的发展中国家也有一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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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多种储备体系又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首先,由于实行了浮动汇率制,主要的储备货币(不论是美元,还是德国马克或日元)的汇率经常波动,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是很不利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基础薄弱,又缺乏对储金融动荡的经验和物质准备,所以,它们在国际贸易和储备资产方面遇到重大的困难,并往往成为各种游资冲击的最早、最直接的攻击对象。另外,储备货币的多样化增大了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汇率风险,致使短期资金移动频繁,增加了各国储备资产管理的复杂性。最后,多种储备货币并没有从本质上解决储备货币同时担负世界货币和储备货币所在国本币的双重身份所造成的两难。当维护世界金融秩序和支付能力目标与维护国内经济平衡的目标发生冲突时,这些国家必然侧重于后者,从而对别国乃至世界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第三,缺乏有效的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中,各国的暂时性国际收支差额可以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来调节。当发生所谓的基本不平衡时,理论上也可以用调整汇率的办法来调节。但实际上,由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影响力有限、可用资金有限,而汇率又鲜有调整,该体系下的国际收支调节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最终导致整个体系的瓦解。针对上述情况,牙买加体系寄希望于通过汇率的浮动来形成一个有效的和灵活的国际收支调节机制。但20多年来的实践结果表明,这一机制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
首先,汇率的过度浮动只是增加了市场上的不稳定性,甚至恶化了各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就连大力支持浮动汇率制的主要储备货币国(美、日、德等国)之间的贸易不平衡都无法通过汇率变动来调节。
其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机制并不能很好地促进国际收支的平衡。基金组织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多边支付体系和货币的自由兑换。但是,除非国际收支失衡已经或即将导致债务或金融危机并危及以上两个目标,基金组织不会轻易出手。反倒是国际私人银行对收支起到了相当大的调节作用,而且目前庞大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往往还要依靠国际货币体系以外的力量来进行调节。例如,美国要想缩减其庞大的外贸逆差,除了降低美元汇率以外,还要大幅度削减国内预算赤字,减少由于国内消费扩张而引起的大量进口,通过调整贸易和产业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来扩大出口。此外,还可能在必要的情况下,采取保护贸易政策来限制进口等等。同样,日本的巨额对贸易顺差,也要靠扩大国内需求、增加进口和减少出口来得到缓解。
其三,目前的国际收支调节任务仍然大部分落在逆差国家身上,牙买加体系并没有吸收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教训,建立制度来约束或帮助逆差国恢复国际收支平衡。例如,美国在发
生经常项目逆差时,通常总是通过引进短期资金来平衡,而不愿意调整汇率或紧缩国内经济,于是各国纷纷效尤。但人们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点:美国是储备货币发行国,只要发行美元就可以偿还外债,而其他国家,尤其是非储备货币发行国则不能这样做。因此,借债还债只会造成债台高筑,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由于近年来发生经常项目逆差的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外汇短缺的问题本来就很严重,如果不想发生债务危机就只能紧缩国内经济,但这样一来就会使刚刚起步的经济陷于停滞,所以又只得依靠外债来应付局面,从而沦落为重债国。
最后,由于储备货币多样化和汇率安排多样化,货币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的来源点也多样化。但牙买加体系缺乏有效的主观或客观危机预警指标,从而使防范危机无从下手。20世纪90年代开始,国际市场上危机四起,牙买加体系的缺陷日益突现,改革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呼声不断高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