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paidannualleave)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结合中冶建工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020法定节假日时间表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冶建工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每年安排在岗职工暂时休息不工作的时间.
第四条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
日工资的计算方式按各类岗位工资标准除以21.75天.
第五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年限的计算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的;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不享受年休假的.
第七条累计一年内待岗3个月及以上职工,不再安排年休假.在待岗3个月时限内确定享受规定年休假天数的岗位工资.
第八条年休假的审查条件以上年度为基准.职工内部流动时,调出单位须提供该职工上年度的考勤证明;
对外调人员,用人单位应向原单位索取该员工上年度的考勤证明.
第九条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休假10天以上的也可以分2次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确因工作需要,对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岗位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十条年休假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同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采取本人申请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并以组织安排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实施.职工提出申请休年休假的时间与单位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发生矛盾时,由单位另行安排职工休假时间.
第十一条各单位(部门)应在每年三月份以前拟订年休假方案,按管理权限报批后送交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实施.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休假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安排,报上级主管领导备案;公司班子成员休假须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二条年休假一般由职工本人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年休假审批表(见附件1),按管理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单位安排休假的,一般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见附件2),职工接到书面通知后按安排时间休假.
第十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一)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准休假而未休的;
(二)职工本人提出了书面申请,单位因生产、工作的需要另行安排休假时间而未休的;
(三)职工本人未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根据统筹安排原则已安排休假而未休的.
第十四条职工在休假期间,确因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中途回单位工作的,职工须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任务完成后,原则上续休剩余假期或在当年另作安排.确实不能安排的,职工的剩余假期天数应享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直系亲属居住地的往返路费(限境内).
第十六条职工休年休假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台帐(见附件3),及时准确掌握情况,为督促检查执行年休假制度情况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审议通过,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本站小编为您提供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