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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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延吉市梦都美民俗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延吉市。
法定代表人:李杰,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莹,吉林烁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胡俊丽,*,1987年9月15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吉林省延吉市。
原告延吉市梦都美民俗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都美公司)与被告胡俊丽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梦都美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莹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庭审,被告胡俊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梦都美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梦都美公司无需向胡俊丽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36,628.50元;二、梦都美公司无需向胡俊丽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17,777.30元;三、梦都美公司无需向胡俊丽支付工资差额3,940.30元;四、梦都美公司无需向胡俊丽支付疫情期间工资1106元;五、胡俊丽承担本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梦都美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延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的延市劳仲***********仲裁裁决书,梦都美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现提起诉讼。理由如下:胡俊丽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递交的《考勤表》系复印件,有多处不合理之处,如部分员工签字字迹完全不一致,部分考勤表没有领导签字,且考勤表多处有涂改痕迹,故该份《考勤表》不能成为判案依据。另外,胡俊丽于2021年9月22日离职,在离职时签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胡俊丽在是否欠发工资及偿还情况;是否欠缴社会保险费及补偿情况;拖欠其他工资及偿还情况处都填写为“否”。证明胡俊丽本人已用自认方式承认了梦都美公司不存在欠发工资情况,梦都美公司无需向胡俊丽支付加班工资等。
胡俊丽辩称:要求梦都美公司按延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的事项支付2016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的公休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休年假工资、疫情期间工资,并且解除为我参加的医保及公积金手续。关于考勤表的真实性,我手里也有一份复印件可以进
行对比确认,对考勤表没有编造、篡改。关于我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签名问题,因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格式化合同,是为了办理五险一金的手续,但这并不代表梦都美公司已经支付给我加班工资和节假日工资、年假工资、疫情期间工资。
本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18日,胡俊丽入职梦都美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每月公休4天。2018年7月1日,梦都美公司作为甲方,胡俊丽作为乙方,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约定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制,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约定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约定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约定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月工资为2310元。2020年7月1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续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胡俊丽入职后,在梦都
美公司先后担任餐饮部库管、采购员。2021年2月9日,胡俊丽工作由采购部的采购员调整为行政事务科的人事专员(劳资员),工资由月3700元调整为月4000元。2021年5月14日,胡俊丽工作由行政部劳资员调整为人事部人事主管,工资由月4000元调整为月5000元。2021年9月11日,胡俊丽以“无法加班,需要照顾孩子”为由提出离职申请,并经梦都美公司批准于2021年9月22日正式离职。并于正式离职当日与梦都美公司的蔡雪梅签订了“交际表”,移交人为胡俊丽、纪思宇,接收人为蔡雪梅。移交包括人员考勤管理。
另查明,考勤表记载情况如下:
2015年11月,胡俊丽出勤13天;2015年12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4天。
2016年1月,胡俊丽出勤28天,公休3天,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出勤1天;2016年2月,胡俊丽出勤22天,公休4天,法定节假日春节3天放假3天;2016年3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4天;2016年4月,胡俊丽出勤26天,公休4天,法定节假日清明节1天出勤1天;2016年5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4天,法定节假日劳动节1天出勤1天;2016年6月,胡俊丽出勤26天,公休4天,法定节假日端午节1天出勤1天;2016年7月,胡俊丽出勤6天,其他无记录;2016年8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4天;2016年9月,胡俊丽出勤24天,公休5天,
法定节假日中秋节1天放假;2016年10月,胡俊丽出勤24天,公休7天,法定节假日国庆节3天出勤3天;2016年11月,胡俊丽出勤26天,公休4天;2016年12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4天。
2017年1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3天,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出勤1天,法定节假日春节3天出勤2天放假1天;2017年2月,胡俊丽出勤24天,公休4天,;2017年3月胡俊丽出勤24天,公休7天;2017年4月,胡俊丽出勤26天,公休4天,法定节假日清明节1天出勤1天;2017年5月,胡俊丽出勤25天,公休5天,法定节假日劳动节1天放假1天,法定节假日端午节1天出勤1天;2017年6月,胡俊丽出勤26天,公休4天;2017年7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4天;2017年8月,胡俊丽出勤28天,公休3天;2017年9月,胡俊丽出勤26天,公休4天;2017年10月,胡俊丽出勤23天,公休7天,法定节假日国庆节3天出勤3天、法定节假日中秋节1天放假1天;2017年11月,胡俊丽出勤24天,公休6天;2017年12月,胡俊丽出勤25天,公休6天。
2018年1月,胡俊丽出勤28天,公休3天;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出勤1天,2018年2月,胡俊丽出勤19天,公休4天,法定节假日春节3天放假3天,串休2天;2018年3月,胡俊丽出勤2
4天,公休4天,串休3天;2018年4月,胡俊丽出勤26天,公休4天,法定节假日清明节1天出勤1天;2018年5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4天,法定节假日劳动节1天出勤1天;2018年6月,只记录胡俊丽出勤26天,未记录具体出勤日期和公休日期;2018年7月,胡俊丽出勤28天,公休3天;2018年8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4天;2018年9月,胡俊丽出勤28天,公休2天,法定节假日中秋节1天出勤1天;2018年10月,胡俊丽出勤25天,公休5天,法定节假日国庆节3天出勤2天放假1天;2018年11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3天;2018年12月,只记录胡俊丽出勤28天,未记录具体出勤日期和公休日期。
2020法定节假日时间表2019年1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4天,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出勤1天;2019年2月,胡俊丽出勤24天,公休4天,法定节假日春节3天出勤3天;2019年3月,胡俊丽出勤21天,公休5天,串休5天;2019年4月,胡俊丽出勤26天,公休4天,法定节假日清明节1天出勤1天;2019年5月,胡俊丽出勤19天,公休6天,串休6天,法定节假日劳动节1天出勤1天;2019年7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4天;2019年8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4天;2019年9月,胡俊丽出勤23天,公休7天,法定节假日中秋节1天出勤1天;2019年10月,胡俊丽出勤25天,公休5天,法定节假日国庆节3天出勤2天,放假1天;2019年11月,胡俊丽出勤21天,公休4天,串休2天,病假3天;2019年12月,胡俊丽出勤27天,公休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