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07.28
∙【字 号】长政办发〔2020〕47号
∙【施行日期】2020.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长治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坚持深化改革,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抓总统
筹,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11月15日前要向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健全完善各级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议事协调、督查考核等方面的作用,健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以及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食安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资源共享。加强乡镇、村网格化监管队伍,及时对基层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培训、考核及报酬保障制度,消除盲区和死角,实现食品监管全覆盖。(各县区政、市食安办)
3.强化食品抽检工作。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农产品和食品的抽检力度。2020年,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完成3批次/千人,农业农村、卫健、发改、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完成1批次/千人。(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治海关)
二、坚持全程监管,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4.抓好重点单位(场所)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不断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监管执法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社会共治体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5.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十三五”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确保乡镇监管机构有岗、有职、有责、有人。(各县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6.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采取多种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推动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力争食用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监测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各县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2020法定节假日时间表
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现场检查,联合分解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开展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管控。(各县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7.加强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强化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承储企业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
8.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加强线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9.规范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市场经营工具、设备等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倡导科学健康饮食和家庭饮食安全操作规范。(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守住底线,重拳整治突出食品安全问题
10.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进行严厉处罚。进一步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情报会商等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昆仑2020”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强大案要案联合挂牌督办。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长治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11.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混放销售及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违规销售、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保健食品、以旅游为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等行为。开展针对老年人识骗、防骗的宣传活动。在养老机构内杜绝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动。加
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规范保健食品标识和警示用语标注,加强标签、说明书管理。(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12.开展对进口食品的专项整治。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贩私违法犯罪。特别是对猪肉及其制品,要严格监管,切实打好非洲猪瘟口岸防控阻击战。(长治海关、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13.开展校园食品专项整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建立学校大宗食材服务及供餐服务企业准入门槛,指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实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杜绝证照不全的餐饮企业进入学校供餐体系。学校明厨亮灶率达100%,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和食品销售门店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学校食堂集中用餐信息要公开,建立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杜绝发生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在校园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食品安全宣
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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