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网上代购火车票属于违法的行为
2012-02-09 17:19:44 来源:中华铁道网
春运以来,因有偿为他人网上代购火车票,已有18人被海南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互联网有偿代购火车票渐成倒票“雷区”。据了解,今年春运以来,海南铁路警方共查获34起倒卖火车票案件,其中有14起案件属于“有偿网上代购火车票”案。(见《海南日报》2月9日)
海口铁路公安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铁道部推出电话、网上订票的售票方式后,出现了通过网络为他人有偿代购火车票的新动向。倒票嫌疑人多在订票前收取他人身份证或者记
录身份证号,通过上网操作,在铁道部售票网站订购实名制火车票,然后向客户加价出售。并额外加价,这些都属于违法的行为。
还是让我们一起去了解其中的案例:2月5日晚20时许,因倒卖4个网上订票流水号,29岁琼海女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1月13日,万宁市某五金商行负责人陈某,从网上帮他人订购K512次海口至义乌的硬座火车票一
张,加价30元出售。其于1月16日被拘留5日,直到除夕才被放出。此前,临高一服装店老板周某因为老乡网上订购火车票18张,每张加收20元,于1月13日被行政拘留5日。海南铁路警方提醒,加价为他人网上代购火车票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个人加价帮他人购买火车票,即使是宣称帮朋友代购火车票,同样可能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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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其实,铁路部门早就有规定,铁路部门对于预订的车票,每张只收5元订票费,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订票费或手续费超过5元以上的,都属于倒卖车票违法的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对于倒卖车票都有相关规定。很显然,铁路部门推出的电话订票、网络购票、火车票实名制除了便民利民的原因外,还有个最主要原因直接打击,这样可以掐断的“咽喉”。而一些也看准了这个“商机”,利用互联网“刷票”进行非法加价倒票。借用他人的证件、加价帮他人购票,从中获利,违反了铁路部门的相关制度规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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