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机动车损失价格认定初探
作者:张大海
来源:《新财经》2019年第05
        [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家庭收入的增加,汽车购买数量和档次不断提高,被毁坏机动车价格认定案件日益增多。文章正是从被毁坏机动车损失价格概念、分类、法律适用及要素等方面对被毁坏机动车损失价格认定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被毁坏机动车;价格认定;初探
        [中图分类号]F726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家庭收入的增加,汽车购买数量和档次不断提高,繁荣了社会经济,也方便了百姓出行。在汽车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因汽车受损引发的纠纷也频繁发生,被毁坏机动车价格认定案件日益增多。以下方面对被毁坏机动车损失价格认定提出看法。
        1 被毁坏机动车损失价格的定义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印发的《机动车价格认定规则》被毁坏机动车损失价格是指由于毁坏行为致使机动车原有功能或形态发生变化导致机动车价值减少或丧失的数额。
        2 被毁坏机动车损失价格的分类
        1)完全被毁坏机动车的损失价格:可通过机动车毁坏前的价格扣减毁坏后的残值确定。
        机动车损失价格=机动车毁坏前的价格-残值
        完全被毁坏机动车是指被毁坏的机动车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修复或修理后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按原有功能继续使用。但均应由协助方、技术检验或专业人员确定。
        2)部分被毁坏机动车的损失价格:可通过修正修复费用的方法确定,即以修复被毁坏机动车基本使用功能和外观所需要的正常合理地修复费用为基础,对比修复后和毁坏前的状况,分析其差异因素,修正后确定损失价格。
汽车报废年限
        机动车损失价格=配件价格×综合成新率+辅料价格+工时费+其他费用-残值
        3 被毁坏机动车法律适用
        毁坏机动车分过失毁坏和故意毁坏。对过失毁坏机动车的法律责任,现行的《民法通则》中对过失侵害他人财物的民事赔偿形式进行了规定。而对故意毁坏机动车的法律责任,除民事责任,当毁坏损失额达到一定限度后,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第一款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