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户籍属我县在外县就读建档立卡
学生资助政策的答复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近期,一些基层学校反映户籍属我县在外县就读学生资助政策的范围、对象衔接等问题,经查阅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请示省、市上有关部门单位,现统一答复如下,请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
第一部分 :县外就读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
1.资助对象:在外县就读建档立卡家庭幼儿
2.资助标准:每天3元,全年两学期250天,人均750元。
3.资助程序:①申报:由就读幼儿园依据建档立卡、户口本摸底造册;②发放:由就读幼儿园组织幼儿和家长签字确认。
二、义务教育
1.资助对象:在外县就读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档立卡家庭寄宿学生
2.资助标准:小学生每天4元,全年两学期250天,人均1000元;初中生每天5元,全年两学期250天,人均1250元。
3.资助程序:①申报:由就读学校依据建档立卡寄宿生名单发放审批表组织学生如实填写:②发放:由就读学校以饭卡、饭票等形式发放,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确认。
三、高中教育
1.资助对象:在外县就读建档立卡家庭高中学生不含高三补习学生
2.资助标准:特困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每年1500元。
3.资助程序:①申报:由贫困学生书面申请,就读学校依据建档立卡贫困生名单发放审批表,组织学生如实填写;②发放:由就读学校负责打入学生资助银行卡。
四、中职教育
1.资助对象:在外县就读中职教育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一次性补助3000元。
3.资助程序:①申报:由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审批表,报就读学校;②审核:就读学校依据“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审核后公示;③发放:由就读学校负责汇入学生资助银行卡。
五、高职教育
1.资助对象:外县就读高职教育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我县内无高职学校)
2.资助标准:一次性补助3000元。
3.资助程序:①申报:由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审批表,由学生、家长或高职院校统一报XX县资助中心;②发放:由XX县资助中心负责直接汇入学生家长“惠农一卡通”;
六、高等教育(我县内无高等学校,学生均在县外就读)
(一)省财政资助省内建档立卡大学生政策:
1.资助对象:20168月起考入陕西省教育厅所属高校(含职业学院、大专)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资助6000元,连续资助四年。
3.资助程序:①申报:由贫困学生书面申请,就读高校依据建档立卡贫困生名单发放审批表;②审核:由XX县扶贫局审核盖章后交所在高校;③发放:由就读高校负责打入学生资助银行卡。
(二)县政府整合部门资金资助部属和省外高校建档立卡大学生政策:
1.资助对象:20178月起考入部属(含省部共建高校)和省外高校建档立卡大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连续资助四年。
3.资助程序:①申报:由贫困学生书面申请,资助中心依据建档立卡贫困生名单发放信息表;②审核:由县扶贫局审核后提交县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③发放:由资助中心负责打入学生家长“惠农一卡通”。
(三)县政府整合部门资金资助非建档立卡特困大学生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20178月起考入省内和省外高校的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含大专、高职、本科)。
2.资助标准:对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中因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突发事件而造成上学困难的新生,入学时享受省内1000元,省外2000元的一次性资助。免费师范生和有军籍的军队院校大学新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
3.资助程序:①申报:由贫困学生书面申请,XX县资助中心依据建档立卡贫困生名单发放
信息表,组织学生如实填写;②审核:由XX县科教局审核后提交县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③发放:由XX县资助中心负责学生签字领取。
(四)“泛海”助学
  “泛海助学”项目是指20165月由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发起的贫困大学生资助项目,该集团总部在北京,注册资金60亿元,主要业务有房地产、金融、投资、文化旅游等领域,在西安有多项业务。该项目每年在全省高考前一万名的建档立卡学生中资助,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项目持续实施五年。
1.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全省高考前一万名大学新生(已脱贫户的学生不在享受范围)
2.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3.资助程序:①审核:由省资助中心资格审核后下发受助名单;②上报:县资助中心组织学生准备材料,学生本人送扶贫局盖章复审后由XX县资助中心上报;③发放:由渤海银行通过“泛海爱心联名卡”直接汇款给受助学生。
(五)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大专以上的大学新生(含高职)和在校生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2.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0008000元。
3.资助程序:①审核:由各高中组织指导大学新生填写申请表和审批表,各中心小学资格审核;②发放:XX县资助中心组织学生按申报材料签订合同,复审后县资助中心上报省教育厅和省开行;③汇款:由省开发银行直接汇款给受助学生就读学校。
第二部分:相关情况答复
1.义务段非寄宿建档立卡学生能否享受“一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 “一补”政策是对城乡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对义务段非寄宿建档立卡学生能否享受“一补”政策问题,我们已向上级有关部门做了请示。在新的政策未出台前,义务段非寄宿建档立卡学生暂时不享受“一补”政策。
2.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是否享受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答:按照当前的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规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有一般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和民政兜底户等三种情形,其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优先、全员、从高标准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
3.义务段建档立卡学生随父母打工进城上学,能否享受资助政策?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因此,义务段建档立卡学生随父母打工进城上学,能按照有关规定范围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