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执行文件和时间
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吉省价格〔2012〕157号)的文件部署,我省自2012年7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政策。
2.什么是阶梯电价
“阶梯电价”全名为“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低阶梯月均用电量少,电价较低;高阶梯月均用电量高,电价也更高。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因为这种电价照顾到低收入人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电需求,又被俗称为“穷人电价”。
3.试行阶梯电价的范围
  吉林省境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
4.吉林省阶梯电价的分档电量标准及价格水平.
第一档:为年用电量2040度以内(月用电量170度以内),保持现行电价水平不变, 0.525元/
千瓦时;
低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第二档:为年用电2041—3120度之间的电量(月用电171—260度之间电量),电价水平每度提高0.05元,为0.575元/千瓦时;
第三档:为年用电量3121度(月用电量261度)及以上,电价水平每度提高0.30元,为每度0.825元/千瓦时
项  目
电量分档
电价分档
第一档
170千瓦时及以下
0.525元/千瓦时
(基础电价维持不变)
第二档
171-260千瓦时及以下
0.575元/千瓦时
(每千瓦时加0.05元)
第三档
261千瓦时及以上
0.825元/千瓦时
(每千瓦时加0.3元)
5.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执行标准
因历史原因而形成的两户及以上,共用一块电能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幼儿园、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团级及以下部队营房、单位电取暖(采暖期内用电)、市政路灯(在21:00到次日5:00时段内)、居民楼道灯、居民电梯等用电暂不实行阶梯电价,电价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每度提高1.74分钱。
6. 实行阶梯电价后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补贴办法
本次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后,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给予10度/月(120度/年)免费电量。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实施,即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先行正常交电费,再由供电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户数,计算免费电量金额,并将其上交省财政部门,再由省财政部门拨付给民政部门,随同低保金和五保供养经费的发放,一并返还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