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法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法
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共水电费除物业效劳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治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法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法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治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治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效劳合同中约定。物业治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法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月票方法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纳零票方法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局部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含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含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含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法: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法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局部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分摊; 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空调耗电量计算〕】×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业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