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环境
前    言
一、任务的由来
灰岩矿位于坡村,矿山始建于80年代末,在年底将原来的五个采矿证进行了整合,石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是正在开采的矿山,该矿点距×市约19km,交通较为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为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规范矿山企业采掘生产,加强地矿行政管理,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和正常建设。委托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工作。
二、方案编制的目的和主要任务
本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的目的是: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影响评估的基础上,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进行分区,提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恢复的措施,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达到有效防治矿山地质灾害,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为矿山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提供科学依据,为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督,为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提供技术依据。据此目的提出以下主要任务:
1、阐明矿山及周边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
2、基本查明矿山因采矿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包括采矿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种类、分布、规模、发育特征、引发因素、危害及危险性大小)、对地形地貌及人文景观的破坏和影响、对含水层的破坏(范围、规模、程度及生活用水)和影响、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影响、对重要交通设施的破坏和影响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和治理效果;
3、对矿山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评估,包括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4、根据矿产资源开发方案或开发计划、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其危害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5、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措施和监测方法;
6、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包括工程部署、防治工程经费估算、保证措施和效益分析。
三、方案编制的依据
本次工作主要以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和技术规程以及矿山工程技术文件等为依据,主要包括:
(一)政策、法规及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7)《土地复垦规定》;
(8)《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
(9)《陕西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10)《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21);
(2)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4]69号文附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3)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规]字第103号《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20
06 (2006年6月5日发布、2006年9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2006;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区域地质图图例》GB958。
(三)技术文件与资料
(1)《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报告》(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