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分析
【摘要】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等不动产登记为基础,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可以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研究与实践,探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的重难点问题,总结有效的应对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重难点;应对策略
伴随《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发布,全国各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已逐步分阶段有序开展,由于此类型工作在我国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技术规范还有待健全,在操作中时常遇到不便解决的问题,因此,分析总结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并研究应对措施,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全面开展有着重要意义。
1.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难点问题
1.1界限数据矢量化上图问题
1.1.1重难点分析
原林业、农业等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平不一,导致收集到的各类资料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缺乏统一空间参考,影响数据的直接使用,存在不能实现已有各类成果的套合分析及应用等问题。
1.1.2应对措施
资料处理方法包括数据格式转换、坐标系转换、数据录入、扫描矢量化等。(1)计算机直接转绘。技术单位人员配合,由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直接在计算机上进行指界,将界线转绘到电子工作底图上。(2)纸质图件标绘。制作打印标绘用图,由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依据图上参照地物直接在纸图上进行界线标绘,图上标绘完成后,由技术单位人员完成界线数字化。
(3)矢量数据转绘。由技术单位人员通过格式转换、坐标系转换等技术手段,将不同空间参考、不同数据格式的界线矢量数据统一转到国家大地坐标系后,叠加到电子工作底图上[1]。
1.2不同数据范围界限精度不一致的问题
1.2.1重难点分析
收集主管部门提供的国家公园范围线、第三次国土调查的行政界线,在套合相关数据时发现存在了一些微小的偏差问题,这需要引起重视。
1.2.2应对措施
通过量算,偏移距离在限差范围内(0.2m),经相关部门协商,以行政界线为准,调整界线,达到两者数据的套合。
1.3不同等级流水交叉穿越问题
1.3.1重难点分析
水流登记单元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水资源专项调查成果,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涉及穿过不同等级的水流、同等级水流、穿过低一级湖荡的情况,划分水流登记单元要合理,符合《指南》规定。
1.3.2应对措施
不同等级水流交叉穿越的情况,即共水共面情况,按照等级来划定。立体交叉情况,需要结合三维登记单元方式划定。(1)穿过低一级水流,以该水流的堤防走向或水流方向,取直线划分登记单元,“共水共面”部分划入该水流的登记单元。(2)穿过高一级水流,该水流以高一级水流的范围线作为分段,划分多个登记单元。(3)穿过同级水流,按照国家登记 机构、省级登记机构、市县级登记机构的优先顺序划定。(4)穿过低一级较小的湖荡,如属于同级开展,可考虑将该湖荡一并划入。
1.4河流设计洪水位界限缺乏参考问题
1.4.1重难点分析
水流登记单元以河流、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因此,设计洪水位界线是划分水流登记单元的依据,有无界线划分水流登记单元的方法是不同的。
1.4.2应对措施
(1)有堤防的原则上在堤防和护堤地一定范围内(结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规定1级堤防护堤宽度为20~30m,2~3级堤防护堤地宽度为10~20m,4~5级堤防护堤地宽度为5~1
0m)规定登记单元界限。(2)无护堤,原则上在设计洪水位(参考数字高程数据)范围内,以地方确认的水域岸线划分登记单元界限[2]。
1.5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协调问题
1.5.1重难点分析
登记机构依据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部门提供的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划定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要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范围等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实事求是、科学精准地合理确定任务范畴,确保方向不偏,但现状存在交叉重叠、
边界不清、权责不明等历史遗留问题。
1.5.2应对措施
《指南》规定,针对同一区域内存在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交叉或重叠时,按照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审批范围界线划定登记单元; 无整合优化审批范围界线的,将其合并后
取最大的管理或保护范围界线划定登记单元,但在数据库中保留原审批的各相关范围线。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还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交流,根据整合优化相关政策与技术规定,主动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对因历史和技术原因,划建不科学、不合理的进行优化调整,为后期划定登记单元奠定基础。
1.6权属纠纷调处问题
1.6.1重难点分析
土地的权属为国家或集体所有,依附于土地的各类自然资源的权属相对比较复杂,有的和土地权属一致,有的和土地权属不一致,而各类自然资源又都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加上有些自然资源的空间范围比较难以界定,导致在自然资源确权时难以分清土地和各类自然资源之间的权属关系,给各类自然资源确权带来了很多困惑和难题。
1.6.2应对措施
(1)成立专门的权属调处机构地方政府成立专门的权属调处机构,落实专职权属调处工作人员,对工作过程中的权属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处。(2)政府出台文件针对权属争议及
当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地方政府需要组织专家研究对策,适时出台相应的指导性文件,以便
形成统一的调处路线,便于开展项目工作。
1.7自然资源自然状况补充调查问题
1.7.1重难点分析李倩资料
利用国土调查成果数据,通过空间分析获取各类自然资源的类型、面积、包含图斑数量,但不能获取各类自然资源的专项调查信息,如水流名称、河道等级、水质、主要树种、林种、蓄积量等。
1.7.2应对措施
(1)依据全国水利普查、水资源调查评价等水流专项调查成果数据和中国水资源公报,查清水流名称、河流起讫点、河流长度、河道等级、多年平均径流量、水质、年初蓄水量等信息。(2)依据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等湿地专项调查成果数据,查清植被类型、植被面积
、主要优势植物种、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的主要湿地鸟类、水质类别、水源补给状况等信息。(3)依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等森林专项调查成果数据,查清主导功能、主要树种、林种、总蓄积量等信息。(4)依据草原专项调查成果数据,查清草原类型、草原质量等级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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