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
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①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②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③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C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
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④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和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⑤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⑥防火、防雷、防毒、防爆措施正确、有效;
⑦文明施工,减少噪声,控制烟尘,临街、近居民区工程采用全封闭作业;
2.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所谓特殊工程是指结构复杂、超高层、跨度大、工艺要求高、所处位置特殊的工程,这些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如爆破工程、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工程、特殊架设、超高层脚手架、井架搭设和拆除等,特殊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有设计依据,强度计算,并有详图和文字说明;
3.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雨季施工,重点防坍塌、防雷击、防触电、防台风等;
②夏季施工,重点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③冬季施工,重点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
4.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①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总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
除口头外,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注明交底日期;
②项目经理要注重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③项目部应建立实施技术措施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制;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1.编制原则;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2.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3.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4.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这项工作是标准“规范”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务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5、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6、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一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内容主要是:
1.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机手持证上岗;
二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工作,必须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
1.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2.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3.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保养、维修的工作;
4.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
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
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
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
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
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1.工伤事故概念,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①伤亡事故分类;伤亡事故按其伤害程度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
故,按照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即:一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二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三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四级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事故;
②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弱、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煤气爆炸等其他伤害;
2.事故报告调查程序;
①事故快报: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企业按规定每月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可比如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
②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需要移动
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如无特殊原因,应经事故调查机关同意;
3.事故调查;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一般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监、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发生一次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进行调查,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4.事故分析;
①原因分析,即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管理方面原因;
②事故性质是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还是破坏事故要分清;
5.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必须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能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众未受到教育不能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能放过,对发生事故处理一般按事故的轻重大小可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三种;
经济处罚:一是企业内部按企业奖惩办法查处;二是行政执法机关按有关行政法规查处;
行政处分: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者以行政处分;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刑法134、135条规定;
九、考核奖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