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绝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肯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忙到有需要的伙伴。第一条:为了掌控或除去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当地完成,依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全部部门及施工队伍。
1、全部道路工程项目的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需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需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订立。
3、安全技术措施必需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依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养等实际情况,明确实在地提出应实行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需纳入施工xx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看法,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别和不安全性大的工程必需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别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需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肯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
批。
3、特别和不安全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需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需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仔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与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需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搭配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多而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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