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施工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环。然而,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据统计,全国每年因建筑施工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超过5000人,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0亿元。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建筑业也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机械设备的管理等方面。
第二条 行为处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责令改正;
(二)不履行安全检查要求;
(三)未按要求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四)未按要求实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五)未按要求实施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六)未按要求组织职业卫生防护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第三条 管理处罚
(一)未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责令改正;
(二)未按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三)未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四)严重超过安全生产标准或规范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五)未及时处理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责令改正或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第四条 事件处罚
(一)因劳动保护措施不当发生轻微事故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二)因防护措施不当发生重大事故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并告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三)因事故引发生产工人死亡、重伤和大面积财产损失的100000元以上,并依法承担其他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五条 管理措施
(一)责令整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责令企业立即对隐患进行整改;
(二)停工整改:发现构成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三)强制停产停业:发现施工现场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责令暂停生产或停业整顿,直至达到安全标准。
第六条 各类处罚的执行时间及执行主体
(一)行为处罚、管理处罚和事件处罚应在发现问题之日起30天内执行,并由当地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二)管理措施应当及时进行,责任单位报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结语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行为,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不遵守本规定将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因此企业及时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对安全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和处理,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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