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部员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仅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广大员工掌握从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预防、应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
(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2)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
(5)新进公司员工;
(6)重新上岗的待岗、转岗、换岗、复工人员;
(7)各施工队及作业人员;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内容: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法纪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典型事故经验教育等等。四、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方式、方法:
安全培训需要把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实际应用或者操作结合在一起,根据不同的对对象,分别进行相应学时和内容的培训。主要采取授课附加研讨的方式进行。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要求:
(1)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以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先接受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培训教育,以提高领导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按有关规定,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应按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高空作业、电工、焊工、厂内车辆操作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颠末特地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除了要通过培训、教育、考核、取证、复审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项目部转岗、换岗的从业人员,再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4)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项目经理部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各施工队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除应在入场前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外还应按照工程实践进展情况采取临时构造研究的方式进行相关安全规范教育。六、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三级教育
第一级:入场教育。新入场的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人。
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本工程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危险性较大工程部位介绍,一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知识,入场安全须知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第二级:班组教育。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新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员工在分派到班组后进行的安全教育。
内容:本工程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本工程的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程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级:岗位教育。由班组长对新到岗位工作的工人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
内容:班组安全生产概括,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感化,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源、毒源、风险机件、风险物的控制方法,个人防护用具的利用方法,和发生事故时的紧要救灾措施和安全退却门路。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时间计划为20学时,其中一级5学时,二级5学时,三级10学时。教育结束后进行考试,不合格者继续研究。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特种作业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在上岗前由项目部安全员对其进行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的安全培训。
3、经常性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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