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洋湖消防站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X《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本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相关管理程序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措施备案制度
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二、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
(一)、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而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审查具体的安全验算结果,审查是否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字确认,需要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2、人工挖孔桩桩基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5、支模架、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二)监理工程师在审查以下方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重点对各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编制内容的完整性、强制性标准的合格性以及施工单位内部审批和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核;
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负责人审批,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和XXX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
3、专项平安施工计划实施时,第一应落实施工单位的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是否到岗,严禁无证上岗管理。专职平安员人数配备要满足当局文件要求。
4、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施工中与方案不符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发现不符合专项平安施工计划要求或发现平安事故隐患时应向专监或总监报告,采取监
理指令或通知单的形式督促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向业主或相应当局部门报告处理。同时从承包人的平安保证体系上查原因。整改不合格影响施工平安的,应以工程暂停令的形式进行处理。
6、对承包人编制的各专项方案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备案。(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1、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监审批通过后实施。
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将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2、监理部认真审查专项施工计划实施中的平安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平安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平安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施验收制度。
三、平安技术交底制度
专项计划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平安技术交底形成书面记录,交底双方应签字确认。
四、现场公示制度
项目部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部位、施工期限、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控责任人等。
五、开工报告制度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部对工程平安开工条件进行检查,符合开工条件后,项目部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监理部审批。
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项目部逐级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项目部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平安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平安隐患排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平安隐患应登记造册,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七、验收制度
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XXX《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制度。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2、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和施工单位(含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部的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