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宣传稿
各位师傅好,感谢大家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为提高公司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水平,方便员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根据领导的指示,现对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情况做一简单介绍。
今天的介绍包括四个部分:
1. 公司住房公积金建立至今的情况介绍
2. 住房公积金支取的手续和银行转存的介绍
3.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简单介绍
4. 住房公积金及财务工作将来的工作思路
一、我公司住房公积金建立至今的情况介绍
90年代初,北京市通过向东南亚的新加坡等国家学习,引进了为市民建立购房资金专户这一管理政策。目的是改变过去的住房国家分配方式,而逐步推行住房现金购买方式,邮政余额查询 96年北京
市主管局长苗乐如在一次工作会上曾讲:北京市在先发展住房还是先发展汽车的这一问题上做了战略决策,优先发展住房,北京市的改革核心是房改,房改的核心是建立住房公积金。
我公司根据北京市房改文件的精神,19941月在公司内部为员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961月,公司正式将住房公积金交存到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当时依据文件中对三资企业的规定,公司选择了可选择范围的上限即10%的比例,事后证明,这一决定使公司员工非常受益。19968月开始,公司对所售公房在自愿的原则下两次补收房款,并依据北京市文件为已补交房价款的员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建立初期,购房的员工并不多,随着北京市房改步伐的加快,更多的人意识到购房将成为一种趋势,因此近几年购房的员工人数大幅增加,由于员工一旦购房,即有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上年购房的员工本年仍可办理支取,当年新增的购房员工又累加上来,依此类推,符合支取条件的员工不断累加,到现在公司已有一半以上的员工有支取资格,他们可以每年支取1~2次住房公积金,就使得这一工作每年象滚雪球一样不断加大。现在住房公积金月支取额可达100多万元。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核算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与自然年度不同,是从每年的71日开始至第二年630日截止。因此每年7月份,公司人力资源科依据上年月平均工资按10%的比例计算出员工新的月交存额(以元为单位),按月从员工的工资中扣出,此数一经确定,至第二年6月底前不能更改,至第二年7月,再重新核算新的月交存额。依据从员工个人工资中扣出的住房公积金月交存额,公司再从管理费提出相同的金额,两项合计作为员工的住房公积金月汇交额,也就是以员工上年月平均工资双10%的比例按月上缴,直至员工离开我公司方可停止。依据 1999317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理》,从法律的高度规定了企业、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企业不得以各种方式不提、不缴、扣留、挪用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否则以违反法律论处。目前,我公司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在册人数为5327人,处于正常汇交状态的3907人,余额是1.15亿人民币。
二、住房公积金支取的条件和手续
    这也是员工咨询最多的问题,而在这方面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文件变化也是最频繁的。根据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现行文件,符合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是:
(一)部分支取
1、 购房:主要指购商品房,员工首次办理时需携带下述资料:本人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这三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工作证、住房公积金对帐单、长城卡或太平洋卡、邮政储蓄存折等银行帐户号码。
    因购房支取占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的70%以上,以购商品房为例说明一下各项审核材料的用途:
    本人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这三项是文件的要求,其中并未提到产权证。大家可以看到政策的思路,即不是以个人是否拥有产权房这一指标作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而是以是否发生购房行为、支出现金这一事实作为是否有支取住房公积金资格的评价标准。
工作证:属公司内部要求,由于住房公积金款项与员工号一一对应,为防止误支他人帐户,我们作为重点审核项目。
住房公积金对帐单:目的是为了计算员工住房公积金余额,而确定本次可支取数额的,是我们建议员工携带的。现在支取数的确认方法是“当前余额-最近月份的汇交额后取整”。如员工事先对余额已查询清楚对帐单可以不带。
长城卡或太平洋卡、邮政储蓄存折等银行帐户号码:作为员工收取款项使用。
2、 员工因购买二级市场房屋(自住二手房)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资源管理局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交易的发票、身份证这四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工作证、住房公积金对帐单、长城卡或太平洋卡、邮政储蓄存折等银行帐户号码。
3、 修缮:大修、翻建本人的私产房,应提供:本人产权证明、购买建筑材料的明细发票、身份证这三项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房屋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工作证、住房公积金对帐单、长城卡或太平洋卡、邮政储蓄存折等银行帐户号码。
4、 自建住房:一般为农村在宅基地上建房,应提供本人宅基地批复、购买建筑材料的明细发票、身份证这三项的原件和复印件,及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房屋主管部门开具的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工作证、住房公积金对帐单、长城卡或太平洋卡、邮政储蓄存折等银行帐户号码。
5、 交房租:指租金超过家庭收入5%以上的部分,应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身份证这三
项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承租人收入证明、工作证、住房公积金对帐单、长城卡或太平洋卡、邮政储蓄存折等银行帐户。租赁期满或满一年方可办理支取。
上述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时,如主买房人或产权人为配偶,根据文件要求,应先到配偶单位办理支取,然后才能凭对方单位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上述要求的资料到我公司办理支取。
前面所说是首次支取,如为再次支取,凡填写过支取记录单的员工只需凭身份证、工作证、住房公积金对帐单、银行信用卡这四项的原件就可以办理了。若首次支取时未填写支取记录单的,按首次手续办理。
另外,员工在办理上述支取业务时,如已离开公司,需由原部门为其开具身份、工号证明,目的保证员工号的准确性,并告知各部门。
(二)销户支取
1、离退休:人力资源科按月转发我们当月退休审批表。请各单位综合事务组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时,通知其携带退休证、身份证、银行信用卡到行政保卫科医疗财务组办理清退签
字手续。我们办理后将款项直接划入个人帐户。另外,对未离退休但男满60岁,女满55岁,凭身份证也可办理销户手续。
2、出国定居:需携带护照、常驻签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国外定居证明(如加拿大的移民纸、美国绿卡)
3、死亡:请各部门协助员工家属携带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员工死亡前帐户号码或继承人公证书、继承人帐户号码、单位证明等材料办理。
4、丧失劳动能力并解除劳动合同: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一般由部门代办,目前走病退手续。
(三)已离职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需由员工本人凭身份证、对方单位提供的其新单位所交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开户证明及原所在部门综合事务部门开具的身份、工号证明办理。
  (四)对于2003年为员工制作的太平洋卡及相关转存银行的一些介绍
    2003年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加强付款的安全性,改革了住房公积金支取付款的方式,原先的方式是将款项以支票的形式转存到单位帐户上,再由单位发放给员工现金。改革后的付款方式是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过签署协议的银行直接划入到支取人任意指定的银行帐户,20039月份首先开展这项业务的是邮政储蓄和交通银行,而当时其他银行是否会开展这项业务、什么时候开展尚不确定。
为此,我公司根据中心通知,于200310月前为员工办理交通银行太平洋卡,其目的是为员工开立一个可以转入住房公积金的空存折,以保证在其他他银行开展此业务前,需要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员工能够通过交通银行领到现金。到10月底,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8家银行都开立了此项业务,我公司的工资卡也可转存住房公积金,至此,员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转存银行完全由员工自行决定,办理交通银行信用卡的工作已无意义,即告结束。
目前,这八家银行包括:
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借记卡)、交通银行(太平洋卡)、邮政储蓄(存折)、招商银行(一卡通)、光大银行(阳光卡)、商业银行(京卡、存折)、华夏银行(华夏卡)、农行(金穗卡),据悉工商银行也将开展这项业务。随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的
不断完善,在今明两年,将有可能达到所有银行都能转存住房公积金。
(五)我公司在支取业务业务中的现状
我公司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上、观念上一直处于北京市其他单位的前面,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时,经常有其他单位的经办人提出复印咱们的各种表格,记录一些管理程序和办法,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过去曾多次提出介绍其他单位到我公司进行学习。比如,改变住房公积金的发放方式。在北京市其他单位还处在住房公积金对支取认识模糊时,我们就考虑到成批支取的程序问题,其他单位支取用现金发放时,我们已考虑改变现金发放方式。在其他单位提出这一问题,中心去年统一改以信用卡发放时,我公司住房公积金用定期存单发放方式已经进行两年了。
由于我公司经常向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一些具有前瞻性的问题和建议,由此使得我们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历任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关系都非常好。目前依据文件各单位为员工首次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所带资料要求为原件,由于员工在发生首次支取住房公积金时往往是办理购房手续的后期,各种证件、票据使用频繁,为了方便员工,我们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导协调,出于对我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的信任,同意我公司为
员工首次支取住房公积金时由单位代为审查原件,管理中心只审核复印件,在方庄管理部开户的3000多家单位中得到这种待遇的只有不到10家。因此,在日常办理员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登记时,我们审查各种资料原件是比较严格的。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
  员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属员工的个人行为,但由于随着北京市住房改革的不断深化,老百姓观念的不断更新,关心这一问题的人越来越多,因此我对此也做一简单介绍,但大家实际购房贷款时,以借款部门的说明和要求为准。由于借款程序比较复杂,我所介绍的只是借款程序中的一些基本知识和观念。
1、 办理程序
第一步、借款申请人到贷款部门咨询,根据所要购买的房屋性质咨询相应资料和规定。
第二步、本人携带各种资料到分中心初审及信用评估,填写各种表格
第三步、分中心复审并出具信用评估报告并向担保部门出具通知
第四步、借款申请人办理担保审核及手续
第五步、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等等一系列合同和证明上签字后,等待经办银行通知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此时还需依据银行的要求带上相关材料
第六步、银行放款,并返回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以上介绍,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银行贷款不同,银行是自己审查自己放款,遵循的是商业银行的市场行为,目的是赢利。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自己审查,委托银行放款,他是政府政策的执行部门,遵循的是国家政策,目的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更具专业性,优惠性,帮扶性。重要的是,他对将来由于社会的原因使得借款人还不清贷款的处理办法、手段也与银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