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实用的民办幼儿园申请书4篇办幼儿园需要哪6个证
民办幼儿园申请书 篇1
  __x教育局:
  1、阐述拟成立该幼儿园园的必要作用及理由;明确由哪些举办者或个人发起成立。
  2、成立幼儿园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成立幼儿园园的筹备情况(包括拟任该幼儿园园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及活动经费________渠道;章程草案情况等)。
  4、成立幼儿园园的招生区域及对象。
  5、成立幼儿园园的场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教学玩具等情况(指校园面积__平方米,设备仪器__台、__个、__辆、__条,图书资料__册、__份,材料名称等)。
  6、拟成立幼儿园园法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保证正确的办园方向,坚持依法办园,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办园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制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园事项办理须知
  一、事项分类:行政许可事项
  二、事项性质:自办件
  三、事项范围:教育行政管理
  四、申办主体:个人或社会组织(国家机构除外)
  五、事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四)《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
  六、申办条件
  总体条件: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具体条件:
  (一)举办者资格
  1、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社会组织,应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个人,应为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民办幼儿园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国家机构不得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5、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联合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签订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二)资产________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须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民办幼儿园园。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2、国家鼓励捐资办园。
  3、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园出资。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民办幼儿园园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民办幼儿园园举办者的出资。
  4、设立民办幼儿园园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________。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园,办学出资额的确定:核定生均年学费数额,确定计划招生数,两者相乘的总额即为办学必备的开办资金。
  5、举办者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园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出资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
  6、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幼儿园园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园经费。
  民办幼儿园园的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园。
  (三)民办幼儿园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园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幼儿园园的名称、民办幼儿园园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民办幼儿园园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办园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幼儿园园资产的数额、________、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幼儿园园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园长担任。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幼儿园园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四)教学场所及设施
  申办的幼儿园园根据其性质和规模的不同,必须具备相应的园舍、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硬件设施。
  园舍、场地要求:有与办园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的、集中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园舍和办公用房。
  民办幼儿园园教学场所及设施的具体标准参照《北京市幼儿园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执行。
  租赁、借用园舍的,须有合法的合同文件,租借期不少于六年。
  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幼儿园园决策机构
  1、民办幼儿园园应当设立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2、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幼儿园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决策机构须确定法定代表人一名,可由董事长、理事长或园长担任。
  民办幼儿园园决策机构须聘任专职园长一名。
  3、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幼儿园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4、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民办幼儿园园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