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一、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如卷烟厂生产的烟丝,如果直接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但如果烟丝用于本厂连续生产卷烟,这样,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就不缴纳消费税,只对生产销售的卷烟征收消费税。
二、用于其他方面——移送
▪①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这种情况下缴消费税,不缴增值税
▪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这种情况下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不视同销售
▪③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这种情况下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这属于外部移送,所以,所得税确认收入。
【例题11.多选题】
▪下列行为中,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的有AD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
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护肤品
D.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E.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例题12.计算题】
▪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小汽车和商用小客车,小汽车不含税出厂价为12.5万元/辆,小客车不含税出厂价为6.8/辆万元。5月发生如下业务:本月销售小汽车8600辆,将2辆小汽车移送本厂研究所作破坏性碰撞实验,3辆作为广告样品;销售小客车576辆,将本厂生产的10辆小客车移送改装分厂,将其改装为救护车。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万元。
▪小汽车税率为3%,小客车税率为5%
(8600+3)×12.5×3%+(576+10)×6.8×5%=3226.13+199.24=3425.37(万元)
三、组成计税价格
▪1.在从价定率及复合计税征收消费税的情况下,组成计税价格也是增值税的计算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例题13.计算题】
▪2011年1月某化妆品厂将一批自产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用于集体福利,生产成本35000元,将新研制的香水用于广告样品,生产成本20000元,上述货物已全部发出,均无同类产品售价。2011年1月该化妆品厂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元。
应纳消费税=(35000+20000)×(1+5%)÷(1-30%)×30%=24750(元)
【例题14.计算题】
▪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特制高性能的B型小轿车(消费税率9%)6台和电动汽车10台,其中,将2辆B型轿车用于奖励给对汽车研发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1辆用于汽车性能试验;本月销售电动汽车5辆,不含税售价26万元/辆。B型小轿车生产成本14万元/辆,成本利润率8%。请计算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正确答案』
将B型轿车用于奖励员工,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14×(1+8%)÷(1-9%)×17%×2+26×5×17%=27.75(万元)
应纳消费税=14×(1+8%)÷(1-9%)×9%×2=2.99(万元)
2.自产自用白酒、卷烟
▪组价公式变化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例题15.计算题】
▪某酒厂2011年12月份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广告样品使用0.2吨,已知该种白酒无同类产品出厂价,生产成本每吨35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计算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正确答案』
卷烟消费税
(1)应纳消费税:
从量税=0.2×2000×0.5=200(元)
从价税=[0.2×35000×(1+10%)+200]÷(1-20%)×20%=1975(元)
应纳消费税=200+1975=2175(元)
(2)应纳增值税=[0.2×35000×(1+10%)+200]÷(1-20%)×17%=1678.75(元)四、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
▪1.扣税范围——11项
▪注意的问题:
▪①14个税目中,酒类产品、游艇、小汽车、高档手表4项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成品油要看清油品子目。
▪②举例的11项,也必须是同一税目。
【例题16.多选题】
▪依据消费税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准予扣除外购已纳消费税的有(ADE)。▪A.以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B.以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钻石首饰
▪C.以已税汽车轮胎连续生产的小汽车
▪D.以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E.以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2.扣税方法——按当期生产领用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或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例题17.单选题】
▪下列关于高尔夫球及球具的消费税处理,正确的是C
▪A.外购已税杆头的消费税可以按购进入库数量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B.外购已税杆头的消费税可以按生产领用数量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C.外购已税杆头的消费税可以按出厂销售数量在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D.外购己税杆身的消费税不可以在消费税税款中扣除
▪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可以按照当期生产领用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时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提示』本题为2012年考题,题目不是很严谨,选项B也应是正确的。
【例题18.计算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
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
▪进口一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35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550万元,进口消费税165万元,进口烟丝的增值税93.5万元。
▪(2)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3)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
▪请计算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税款
『正确答案』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税款=(30+400+300+550-50-20)×30%=363(万元)
【注意】外购应税消费税可以抵扣的是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消费税(增值税也不可以抵扣)。
3.扣税环节
▪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从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委托加工、国外进口购进应税消费品,在工业环节生产后销售,可以扣税;在商业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不实行扣税。
第七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提示
▪如果出现下列情形,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例题19.单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的成本为35
000元,代垫辅助材料2000元,发生加工支出4000元;甲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烟丝的成本利润率为5%,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
▪A.甲企业应纳增值税36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8450元
▪B.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2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7571.43元
▪C.甲企业应纳增值税680元,应纳消费税18450元
▪D.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0115元,应纳消费税18450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由受托方提供原料主料,不属于委托加工业务,而属于甲企业自制应税消费品销售,其应税消费品的组价=(35000+2000+4000)×(1+5%)÷(1-30%)=61500(元)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61500×17%-340=10115(元)
应纳消费税=61500×30%=18450(元)。
二、代收代缴税款
▪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税。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
【例题20.多选题】
▪下列委托加工行为中,受托方(非个体工商户)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的有(ACE)。▪A.汽车制造厂委托加工一批轮胎收回后全部用于大客车生产
▪B.某企业将外购汽车底盘及配件委托加工成小货车自用
▪C.某企业委托加工一批化妆品收回后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D.某商场委托加工护发品用于直接销售
▪E.某企业将烟叶委托加工成烟丝收回后继续生产卷烟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小货车、护发品都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委托方要补税,受托方就不再补税了。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三、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
▪1.从价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2.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