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企业纳税综合实训
参考答案
1.计算印花税
①权利许可证照,按每本5元缴纳
应纳印花税=(1+1+1+1)×5=20(元)=0.002(万元)
②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0.5‰
应纳印花税=7500×0.5‰=3.75(万元)
③其他营业账簿,按每本5元缴纳
应纳印花税=8×5=40(元)=0.004(万元)
应纳印花税合计=0.002+3.75+0.004=3.756(万元)
2.计算房产税
①从价计征应纳税额
注意: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办的各类学校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涉及农村。
应纳房产税=(3000+800)×(1-20%)×1.2%=36.48(万元)
②从租计征应纳税额
应纳房产税=20×12×12%=28.8(万元)
应纳房产税合计=36.48+28.8=65.28(万元)
3.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意:企业办的学校,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不涉及农村。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500×25+9000×20+900×15=231000(元)=23.1(万元)
4.计算车船税
注意: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
应纳车船税=12×10×60+4.5×60+5×540+15×360=15570(元)=1.557(万元)
5.计算关税
进口烟丝需要缴纳的关税是:
关税完税价格=15+0.75=15.75(万元)
关税=15.75×57%=8.9775(万元)
进口设备需要缴纳的关税是:
关税完税价格=120+48=168(万元)
关税=168×25%=42(万元)
6.计算消费税
(1)委托加工业务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此处要注意,原材料是从农民手中收购的烟叶,是属于农产品,其成本核算和普通的原材料不同,等于买价×(1-13%);烟叶的买价中包括烟叶税。
对于加工费的核算包括收取的加工费和对方代垫的辅料的价值。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组价×消费税税率=[150×(1+10%)×(1+20%)×(1-13%)+9+25+3.44]÷(1-30%)×30%=(172.26+9+25+3.44)÷(1-30%)×30%=299.57×30%=89.87(万元)
(2)
进口烟丝需要缴纳消费税
组价=(15.75+8.9775)÷(1-30%)=35.325(万元)
消费税=35.325×30%=10.5975(万元)
(3)
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用于直接销售时,由于其售价(45万元)低于委托加工的组成计税价格(299.57×20%=59.91万元),不再缴纳消费税。
注意: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所含消费税可以生产领用数量扣除相应的消费税。
卷烟采取的复合计征的方式计算税额。
销售甲类卷烟应纳消费税=500×1.8×56%+500×150÷10000-89.87×80%=439.604(万元)
(4)
注意: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卷烟的包装物押金是逾期纳税。
销售乙类卷烟应纳消费税=[76.05÷(1+17%)+600×1.1×50%+120+14.04÷(1+17%)] ×36%+(50+600×50%+100)×150÷10000=527×36%+6.75=189.72+6.75=196.47(万元)(6)
注意: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50×1.3×36%+50×150÷10000=24.15(万元)
消费税合计=439.604+196.47+24.15=660.224(万元)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消费税=10.5975(万元)
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89.87(万元)
7.计算增值税
①计算销项税额
(4)(500×1.8+45)×17%=160.65(万元)
(5)[76.05÷(1+17%)+600×1.1×50%+120+14.04÷(1+17%)] ×17%=89.59(万元)(6)注意:将自产卷烟用于投资做视同销售处理,有同类销售品的销售价格,用销售价格,没有的就要用组成计税价格。
50×1.2×17%=10.2(万元)
销项税额合计=160.65+89.59+10.2=260.44(万元)
②计算进项税额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能按买价×13%抵扣进项税额,买价中应包含烟叶税。
150×(1+10%)×(1+20%)×13%+0.99+(25+3.44)×17%=25.74+0.99+4.8348= 31.5648(万元)
(2)进口取得进口增值税务专用缴款书,可以做进项税额抵扣。
35.325×17%+(120+48)×(1+25%)×17%+0.11=6.0053+35.7+0.11=41.8153(万元)
(3)(40+60+85+80+150)×17%+0.33-(5-0.375)×17%-0.375×11%
=70.55+0.33-0.78625-0.04125=70.0525(万元)
当期能抵扣的进项税额=31.5648+41.8153+70.0525=143.4326(万元)
③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260.44-143.4326=117.0074(万元)
④计算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
35.325×17%+(120+48)×(1+25%)×17%=6.0053+35.7=41.7053(万元)
8.计算营业税
客房、餐饮收入属于服务业,按5%的税率征收,应纳税额=(3+9)×5%=0.6(万元)舞厅、保龄球球收入属于娱乐业,分别按20%、5%的税率征收,应纳税额=(2+1+0.5)×20%+4×5%=0.9(万元)
应纳营业税合计=0.6+0.9=1.5(万元)
9.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660.224+117.0074+1.5)×7%=54.5112(万元)
教育费附加=(660.224+117.0074+1.5)×3%=23.3619(万元)
委托加工业务代收代缴的城建税=89.87×7%=6.29(万元)
委托加工业务代收代缴的教育费附加=89.87×3%=2.6961(万元)
10.计算企业所得税
①计算当月会计利润总额
销售收入=500×1.8+45+76.05÷(1+17%)+600×1.1×50%+120+50×1.2=1520(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14.04÷(1+17%)+3+9+2+1+0.5+4=31.5(万元)
收入总额=1520+31.5=1551.5(万元)
月会计利润=1551.5-550-50-5-90-5-660.224-1.5-54.5112-30-23.3619=81.9029(万元)
②计算当月预缴企业所得税
当月预缴企业所得税=81.9029×25%=20.4757(万元)
③计算年利润总额
年会计利润=81.9029+646.5=728.4029(万元)
④计算纳税调整增加额
●职工福利费
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职工福利费的实际发生额为250万元,准予扣除210万元,职工福利费调增所得额=250-210=4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
扣除限额=1500×2.5%=3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额为40万元,准予扣除
3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调增所得额=40-37.5=2.5(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
扣除限额=1500×2%=3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的实际发生额为25万元,在限额之内,准予全部扣除,不需调整
三项经费调增所得额=40+2.5=42.5(万元)
●业务宣传费
销售收入=1551.5+9750+340+30(租金收入)=11671.5(万元)
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1671.5×15%=1750.725(万元),广告费的实际发生额为120万元,准予具实扣除,不需调整;
●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1671.5×5‰=58.357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300×60%=180(万元),准予扣除58.3575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300-58.3575=241.6425(万元);
●借款利息
银行的利率=(50×2)÷2000=5%;可以税前扣除的职工借款利息=600×5%÷12×10=25(万元);超标准=35-25=10(万元),借款利息调增所得额10万元;
●非广告性的赞助支出、和税收滞纳金均为不得扣除项目,但是银行借款的罚息不包括在内,可以扣除,应调增所得额=7+3+5=15万元;
●捐赠支出
因为会计师审计中发现了企业存在一笔没做收入处理的(租金),两笔处理不当的(固定资产,资产损失),这三笔业务都影响企业利润,要对利润进行调整。
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应计入收入,此外,租金收入会涉及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税金缴纳(印花税不计),收入调增额=30,营业税金及附加调增=30×5%×(1+7%+3%)=1.65(万元)固定资产
注意:固定资产不允许作为成本、费用从纳税人的收入总额中做一次性扣除,只能采取分次计提折旧或分次摊销的方式予以扣除。购入的固定资产折旧是从购入的次月开始计提。税法规定可扣除的折旧额为90×(1-5%)÷10÷12×8=5.7(万元)
外购设备应调增费用=90-5.7=84.3(万元)
资产损失
注意: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4.65-4.65)×17%+4.65×11%=3.9115(万元)
因为企业账务处理时按成本进行的,对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未处理,因此要增加营业外支出3.9115万元
卷烟消费税利润总额调整为=728.4029+30-1.65+84.3-3.9115=837.1414(万元)
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837.1414×12%=100.4570(万元),捐赠的实际发生额为37万元,在标准之内,准予全部扣除。但是直接捐赠的不能扣。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50万元纳税调整增加额=42.5+241.6425+10+15+50=359.1425(万元)
⑤计算纳税调整减少额:
●国债利息收入和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得股息收入是免税的,调减收入=13+30=43(万元)
●技术研究开发费用调减所得额=320×50%=160(万元)
税后所得在计算境内所得应纳税额时,予以调减40×(1-30%)+20×(1-20%)=44(万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43+160+44=247(万元)
⑥计算应税所得额:
应税所得额=837.1414+359.1425-247=949.2839(万元)
⑦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境内所得应纳所得税额=949.2839×25%=237.320975(万元)
●所得应补缴的税额
因为A国税率为30%大于我国税率25%,所以来源于A国的所得在我国不需要补税,来源于B国的所得需要在我国补税。
在我国应补缴税额=20×(25%-20%)=1(万元)
●吉利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237.320975+1=238.320975(万元)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