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学博士招生简章
    为了满足社会对法律专业高级人才的需求,我校拟招收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条件
    1.中国公民,遵守宪法法律,品德良好;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法学或相关专业,学习成绩优秀并有一定的研究工作成果,学业进度稳定;
    3.从事法学或相关领域的工作,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
在职博士报考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相关健康标准。
    二、申请方式
    1.申请人应先在我校研究生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历、学位证书、成绩单、推荐信、工作单位同意函等材料;
    2.申请人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和面试,测试内容包括法律学科知识、综合素质等。
    三、招生计划
    目前我校每年拟招收10名左右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
    四、培养方案
    1.学制:最短学制3年,最长学制5年。
    2.课程学习:必修课程包括法学基础理论、法律方法、法学与社会科学、法学前沿研究等。
    3.研究生考试:必须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毕业考试,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4.学术讲座:每学年组织相关学术讲座,丰富学生学术知识和培养学术素养。
    五、奖励与资助
    根据学生表现,我校将为学生提供奖学金和资助,每年资助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以上为在职法学博士招生简章,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