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学科方向
福建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专业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应用经济学、汉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地理学、生态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学、化学等学科方向。具体学科方向详见招生简章附录。
二、招生对象
本招生面向全国,招生对象均为在职人员。
三、招生条件
1. 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入学前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且学位证书应取得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学位中心认可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
2. 具有2年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工作经历,并在工作期间取得一定的成果或发表学术论文;
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少于3年,兼职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少于4年;
4. 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较高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四、报考及招生计划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本次招生计划共设置40个名额,具体分配详见招生简章。
五、招生流程
1. 网上报名
2. 资格初审
3. 笔试
4. 复试
六、报考材料在职博士报考条件
1. 《福建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表》
2. 身份证、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成绩单、工作证明材料等证明个人基本情况。
3. 硕士学位论文
4. 两名推荐人的联署推荐信。
七、笔试内容
福建师范大学在职博士入学考试共分三科,分别为综合素质测试、外文阅读与翻译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八、复试内容
复试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学术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面试及政治面貌审核。复试合格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计划择优录取。
九、其他
1. 入学考试及报名费在报名时一并进行缴纳。
2. 入学后,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并且提交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申请材料。
3. 其他招生及录取相关事宜详见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