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公布日期】2022.05.07
∙【字 号】新兵发〔2022〕11号
∙【施行日期】2022.05.07
北疆∙【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地质灾害
正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转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新兵发〔2022〕11号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兵团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兵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7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自然资发〔2022〕50号)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兵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2021年,在兵团党委坚强领导下,各师市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工作、共同努力,圆满完成2021年兵团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任务,兵团辖区内全年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统筹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兵团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召开2021年兵团自然资源系统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议,部署开展全年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编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二)健全完善防治体系建设。兵团和师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团场、连队基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测防责任,严格执行汛期应急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在汛期坚持实施零报告日报制度。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研判,在汛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依托相关技术单位以及兵团、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初步建立了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汛期应急分队,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三)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兵团自然资源系统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检查、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兵团自然资源系统在汛前、主汛期、特殊节日期间赴各师市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强化师市各部门岗位职能,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拉网式排查力度,监督落实防灾责任。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避免再次遭受或引发加剧地质灾害威胁,严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四)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开展兵团辖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共落实普查经费2017万元,完成149个团场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
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地质灾害风险水平,为兵团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扎实的地质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五)防灾行动社会参与效果明显。
兵团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结合“世界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全国土地日”和“国际减灾日”等宣传日,印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不断增强各族众的防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2021年9月,在第十四师一牧场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检验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高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反应能力,增强了职工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2022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21年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预测2022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或略偏低。其中,3—5月,新疆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夏季地质灾害集中高发,西北地区西部地质灾害可能较常年偏多,秋冬季地质灾害低发,主要注意防范山区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根据《2022年度新疆农牧业气象年景趋势预测及应对措施建议》,预测2022年年平均气温全兵团大部略偏高,第十师和第十三师南部偏高。全兵团大部年降水略偏少或偏少,仅西部和第一师偏多,其余大部分地区偏少。其中:春季,预计北疆和东疆气温偏高,略偏高,全兵团大部降水偏少,仅西部、第一师和第二师北部降水偏多;夏季,预计全兵团大部气温略偏高,北疆北部、第二师南部和第十三师南部偏高,全兵团大部降水偏少,仅西部和第一师偏多,主要强降水时段将出现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主要影响西部和十三师;秋季,预计北疆气温略偏低,略偏高,北疆和西部山区降水偏多,其余地区偏少;入冬期,天山两侧偏早1—3天,全兵团大部偏晚2—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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