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年报指南
第一步:访问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建议使用IE 浏览器)
网址:【网址】第二步:注册登陆1.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
2.自主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或联络员任意一种免费方式登录,按照下面界面提示操作
3.首次登录公示系统或更换联络员填报年报时,需要先点击【联络员注册】,按照下面界面提示操作
4.完成联络员注册之后,就可以选择联络员方式登录填报年报了。按照下面界面提示操作,完成后点击【登录】
第三步:年度报告填报1.进入年度报告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填写”
2.点击“基本信息”填报,逐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3.如果您在“基本信息”的年报公示选择是否有行政许可信息时,若选择否,公示系统的“行政许可情况”填报栏目则自动略去,直接进入下一填报栏目。若选择是,则按照下面界面提示操作
工商年报点击【添加】,按照下面界面提示操作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就可以进行下一填报栏目了
4.如果您在“基本信息”的年报公示选择是否有网站或网店时,若选择否,公示系统的“网站或网店信息”填报栏目则自动略去,直接进入下一填报栏目。若选择是,则按照下面界面提示操作。
点击【添加】,按照下面界面提示操作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就可以进行下一填报栏目了
5.点击“资产状况信息”填报,逐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6.点击“党建信息”填报,逐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并公示】
如果您填报完成了公示系统的各个应填栏目,请点击“预览并打印”,按照下面界面提示操作
点击【预览全部信息】,检查填报内容是否无误。如有遗漏或者错误,点击【返回修改】进行补正。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确定】,年报公示就全部完成了。特别提醒:1.《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㈠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㈡生产经营信息;㈢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
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㈣等信息”。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信息,对于选择公示的内容可以选择不公示,但切忌虚报、瞒报、漏报。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开展的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中发现,部分经营者随意填写年度报告信息,造成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因此被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形成失信记录。2.填报中涉及到金额信息项,币种为人民币,以万元为单位,切记别误将万元当元填写。营业额或营业收入数据应当取自年报年度的期末总数;纳税总额为年报年度全年所交各类税金总和(不包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个体工商户有建立网站(包括交易性网站、宣传推广性网站)、网店(包括依托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店铺)的,均需履行网站、网店信息公示填报义务。为避免因疏忽或不了解而出现未如实公示网站网店信息的情况,请开设有网站或网店的个体工商户在“基本信息”的填报选择是否有网站或网店时,一定要选择有,并且切记如实填报公示“网站或网店信息”。否则将因此被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形成失信记录。4.个体工商户在提交并公示年报后发现其年报公示的内容不准确的,应当于报告当年的6月30日前完成更正(6月30日后更正功能关闭)。更正前后的信息内容、更正时间同时公示。更正流程仍然按照年度报告公示流程操作,不需要全部重新填报,只修改需要更正的内容,之后逐步点击【保存并公示】、【确定】即可。5.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完成后,联络员可以登录公示系统,在“年度报告管理”栏中,查看或打印年度报告备案留存。完成了这三步,您的年报公示就大功告成了。祝贺您的信用资本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