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事务
办案工作区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专门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其他涉案人员,接待有关知情人员,获取视听资料等专门工作区域。
规范办案工作区的管理和使用,明确办案部门、警务部门在办案工作区的使用和管理的各自职责及操作程序,是提高司法警察履行职责能力水平的主要环节。是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基础,也是引导检察事务科学管理的重要保障。
一、建立办案工作区的意义和发展趋势
检察机关重建后的一个时期,办理自侦案件的地点一般选择的办公室、宾馆或招待所,这种传统的粗放式办案模式在制约办案效率的同时,也给检察机关查办职务案件的保密性,安全性带来诸多的隐患,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的唯一武装队伍,即是办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保障办案安全的主要力量,办案工作区的建立,有效地保障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充分体现了司法警察在办案安全方面的重要职能,也有效推动了现代司法文明发展进程,当前,规范和加强办案工作区,必须通过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加大
侦查办案工作科技含量出发,整合检察机关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协调检察官和司法警察在办案工作中的相互配合,全面认识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的作用和意义,对我们咋实践工作中规范检察办案,集成检察工作合力,提升执法科技水平,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办案工作区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应设在一楼,设有侦查指挥中心、警务值班室、讯(询)问室、待诊室等若干必备场所,要求设置应科学合理、功能齐备、安全有序、使用管理便捷。但是,由于经费短绝等诸多原因,许多基层检察院的“两房”建设仍不能完全到位。一些地方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破旧、设备落后、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根本满足不了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需求。如我院为了贯彻落实《规定》的要求,在院里办公用房极度短缺的情况下在办公一楼建立了一个相对封闭、独立,功能较完备的办案工作区。并设有同步录音录像监控室、讯(询)问室、等必备场所,全部使用墙壁软体包装,各区域实行全方位视频监控;办案工作区的使用管理规定、派用警工作流程图、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规定全部到位;可以说,我院办案工作区的设置是相对科学合理的。但是,由于经验不足,经费短缺,眼界不开阔等因素,办案工作区投入使用后,依然暴露出设置方面的一些瑕疵,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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