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随着各级检察院对司法警察开展追逃工作的重视,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这里就司法警察开展追逃工作有何意义、如何更好地开展追逃工作及开展追逃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谈一下自己浅显的认识。
[关键词]追逃工作;意义;存在问题;主要方法
协助追捕逃犯是司法警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当前,犯罪后潜逃,特别是携巨额财产潜逃,是职务犯罪特别是贪污贿赂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有的犯罪嫌疑人早有预谋,先办理好或护照,然后再作案,获取巨额财产后逃往他乡甚至。这类案件,案发之时,即是犯罪者已潜逃之时,侦查工作一开始,就是以抓捕逃跑的犯罪嫌疑人为主要任务。有的嫌疑人,利用多重关系网,一旦发现检察机关进行侦查,便立刻逃跑,隐蔽于这些关系网中。有的嫌疑人潜逃后,在全国各地流窜,很难抓获。因此,追逃工作已成为侦查工作中一项很重要的任务,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参与、协助执行追捕逃犯的工作,是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和任务,同时作为人民警察警种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司法属性决定了其在开展追逃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近年来,随着各级检察院对司法警
察开展追逃工作的重视,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天津市检察系统中的司法警察,在市、区两级院党组和领导的支持下,经过全体法警的共同努力,追逃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那么,司法警察开展追逃工作有何意义,如何更好地开展追逃工作,以及开展追逃工作应注意哪些问题,在这里谈一下浅显的认识。
一、目前开展追逃工作的意义和存在的问题
(一)开展追逃工作的意义
1.“协助追捕逃犯”是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一项重要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司法警察在协助追捕逃犯时应做到:详细了解在逃人员的情况,协助制定追捕计划,准备所需要的警械或武器;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在逃犯的行踪,要注意隐蔽身份,严格保密,防止走漏消息;充分利用公安机关技侦手段,分析思维要连贯全面。如果捕获的犯罪嫌疑人被击伤或突发急病时,应立即通知医院急救,同时向上级报告。
2.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协助追捕逃犯”对司法警察来说,有其特殊司法属性,这就决定了在开展追逃工作中司法警察具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
3.近几年在抓捕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中,司法警察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既保证了追逃的快速性和有效性,又保证了检察官能集中精力抓办案,提高办案速度。
4.有司法警察的参与,还为办案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有利于激发司法警察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开展追逃工作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些基层检察院对“追逃”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追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过分强调客观困难,不能较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出击,适时组织开展“追逃”统一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追逃”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技能单一,谋略不活。由于没有专门的追逃理论和较长实践经验作为依托,各种侦查手段及侦查策略转换不够灵活,缺乏必要的经验交流和定期技能培训。只注重传统的节日“追逃”、节季“追逃”或家事“追逃”,而对在逃犯罪嫌疑人未及时上公安机关“追逃”网或上网时未
能全面、准确地搜集各方面的信息,致使运用“网上查询”和“光盘比对”查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工作失败。
3.基础不牢,贻误战机。一些基层检察院在“追逃”工作时不是采取确立重点,各个击破的办法,而是盲目地选择侦查对象,有的甚至于通过犯罪嫌疑人的“死党”来做思想工作且不加以控制,以致暴露了检察机关的侦查意图,打草惊蛇,贻误战机,造成工作的被动。另外,检察机关上公安“追逃”网的在逃人员信息质量差,如缺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等,其原因就是平时基础工作差。
4.经费不保,设备落后。犯罪嫌疑人因携款潜逃,生活上没有困难,为逃避追捕,多隐藏在外地,有恃无恐,一有风吹草动迅即逃窜。因此,追捕犯罪嫌疑人多在外地进行。但目前各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紧张,追逃经费紧缺,缺乏“追逃”最基本的设备。
二、开展追逃工作的主要方法
将开展对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工作重任交由司法警察承担,这对司法警察来说既是一项基本职责,又是一项新的任务。那么如何采取有效的方法更好地完成这一任务呢?
(一)建立健全“追逃”工作新机制
1.完善网上“追逃”机制。对在逃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要按照上网的要求,全面搜集各方面情况信息,并力求准确。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照片,要尽量收集,不符合要求的要翻拍后再使用。照片给人的印象更直观、更易于识别,只有认真及时上网,才能利用公安机关的警力资源,为“追逃”服务。在工作中,对查获的可疑人员,有比对条件的要充分利用公安网络或光盘比对,以此来查获外地在逃犯罪嫌疑人。
2.健全“追逃”协作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邮政、电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追逃”合力,通过公安机关对暂住人口、租赁私房、旅馆、餐馆等公共复杂场所的管理,对发现的可疑人员进行审查,并进行“光盘比对”,从而发现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通过邮政、电信等部门对在逃人员的邮件、通讯工具进行监控,查清在逃人员下落,及时组织缉捕。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外地检察机关的紧密联系,对知道潜址和潜址不详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可发协查函,要求对方先行查缉。
3.建立检察事务“追逃”奖励机制。在“追逃”工作中,可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调动“追逃”人员的积极性。一是对“追逃”工作实行加分奖励考核制度。如在反贪综合考评办
法中可以明确规定,抓获一名在逃人员加分相当于办理一件贪污贿赂案。这样就可激励有追逃任务的干警想方设法地积极开展“追逃”工作。二是对“追逃”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干警给予记功奖励与物质奖励。对为检察机关提供可靠信息、线索,从而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特情人员,给予物质奖励以资鼓励,调动民众参与“追逃”的积极性。4.完善“追逃”后勤保障机制。基层检察院要进一步完善“追逃”后勤保障机制,想方设法多渠道加大“追逃”工作的人财物投入,努力做到人员、经费、车辆“三优先”。为“追逃”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追逃”工作重要精神和行动部署,争取“追逃”专项经费。
(二)灵活机动地运用“追逃”谋略
1.准定位,做到思想统一,认识明确。
当前,职务犯罪特别是贪污贿赂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犯罪后潜逃,特别是携巨额财产潜逃。这类案件,案发之时,就是犯罪者已潜逃之时,侦查工作一开始,就是以抓捕逃跑的犯罪嫌疑人为主要任务。有的嫌疑人一旦发现检察机关进行侦查,便立刻潜逃;有的犯罪嫌疑人潜逃后,行动诡密,到处流窜,很难抓获,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这就要求
法警部门首先要牢固树立办案与追逃工作同步进展的理念,摒弃“线索凭运气、行动等财力、抓人靠时机”的消极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把追逃工作的认识统一到用办案统揽检察工作上来,统一到查办职务犯罪斗争向纵深发展的认识上来,把它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尽早准备,做到周密安排,有的放矢。
法警部门对每一起追逃的案件,都要坚持提前沟通,了解案情,做到“四个清楚”:嫌疑人身份情况清楚,包括涉案嫌疑人人数、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务、社会背景等;基本案情清楚,包括涉案人员犯罪性质、案情大小、案件涉及面以及控制涉案人员时间等;嫌疑人住宅环境清楚;涉案人员的健康状况清楚。在每次追逃前都认真研究,综合分析,全面考虑,制定追捕计划,准备所需的警械或武器等,并落实有效的措施,做到点、线、面相结合地进行。积极与自侦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系,详细摸清在逃人员的姓名(化名、绰号)、性别、年龄、身高、体形特征、衣着习惯、有无护照、房产等基本情况,取得其近期照片及交通、通讯工具的号码,全面了解掌握其亲朋好友及社会关系的分布情况,分析研究其可能逃跑的方向和区域以及可能落脚的地点,进行重点布控或采取定点守候措施。
根据具体情况通报有关地区请求协查,重大逃犯可商请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或上网追逃。另外,在其亲朋好友及社会关系中物可以利用的对象,建立“耳目”为我所用,从而达到准确地摸清行踪或促使其投案自首的目的,保障自侦部门及时侦破案件。
3.精心抓捕,做到善用谋略,寻踪觅迹。
要保证追逃的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最根本地是要知道犯罪嫌疑人的下落。对如何寻犯罪嫌疑人的行踪,我们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一是从查赃款赃物入手,发现嫌疑人的行踪。对于贪污受贿案件,大都是为了钱财,尤其是巨额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他们潜逃后,要生活、要消费,这就需要大量的金钱,嫌疑人总是要围绕赃款转的。所以他们潜逃的方向,往往与巨额赃款的运转方向有关,查巨额赃款赃物,就成为侦查人员发现嫌疑人下落的好办法。因此,我们利用这一点,就很容易发现犯罪嫌疑人,从而成功将其抓捕归案。
二是从控制可能外逃的途径入手,发现嫌疑人的行踪。法警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嫌疑人刚刚外逃的,就应立即采取措施,对邻近的车站、码头、机场等重要交通场所进行布控,发
现后立即将其抓获。对于已逃出本地但仍未逃出的嫌疑人,从控制可能外逃的途径入手,发现嫌疑人的行踪,就成为抓获逃犯的有效方法。如办理出境手续、购买出境飞机票、利用关系潜逃出境等,抓住这些环节,及时开展工作,很可能到嫌疑人的行踪,从而抓捕在逃嫌疑人。
三是从嫌疑人的亲属和社会关系入手,发现嫌疑人的行踪。嫌疑人不是孤立存在的,即使隐蔽很深的嫌疑人,也往往要与亲属和一些主要社会关系来往,特别是近亲属,像父母、配偶、子女等,一定时间内,肯定要与他们联系,抓住这一点,也可成为发现嫌疑人行踪的有效线索。
四是利用现代通讯方式入手,发现嫌疑人的行踪。嫌疑人外逃后,肯定要与亲朋好友或相关人员进行联系,我们可以通过电信部门,调取其通话记录,从中寻蛛丝马迹,从而达到发现嫌疑人的目的。必要时,还可商请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对其可能与之联系的通讯工具使用技侦手段侦控,以发现其踪迹。
4.顺利押解,做到确保安全,保守秘密。
在逃嫌疑人抓获后,往往需要将犯罪嫌疑人长途押解回本单位或其它场所。这是一项极为复杂、危险、艰苦的工作,作为依法执行这一任务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押解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防范工作,严格保密,防止走漏消息,以免发生意外,防止犯罪嫌疑人再次逃跑。如果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被击伤或突发急病时,应立即通知医院急救,同时向检察院领导报告,确保将嫌疑人安全押回。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