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章):
用车人姓名 | 用车人数 | ||||
用车事由 | |||||
起讫地点 | |||||
用车时间 | |||||
车辆配置 | 车辆配置是否符合公务用车标准①是□ ②否□ | ||||
经费来源(经费项目号码) | 车费金额(元) | ||||
用车经办人签字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备注 | |||||
注意:
、本表适用于南京本地公务出行用车审批、外事接待用车审批、异地临时公务租车审批;公务出差租车的,在东南大学公务出差财务核算审批单上审签。
、公务用车应"一事一批"。临时公务用车费用应"一事一结",固定公务租车费用原则上实行一月一结,异地固定租车费用可在合作期满后一次性结算。
、临时公务租车费用单笔超过元(含)的,需签订公务租车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到招标办备案;长期租赁同一家租赁公司车辆预计一年内费用超过万元(含)的,必须签订公务租车合同,超过万元(含)的,须实行政府采购。
、会议、培训、差旅、接待等发生的租车费用应分别与会议、培训、差旅、接待活动等的其他费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一并报销,不得分拆。
、公务接待用车报销租车费用时,应将收到的被接待人交纳的交通费一并提交财务入账。
、公务租车费用应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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