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丢失的户⼝本,如何补办户⼝本?
如果⾃⼰的户⼝本已丢失那么需要户主本⼈持⾝份证到派出所补办,如户主本⼈⽆法到场的,可以委托户内成员持委托公证书、⾝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如上述情况均⽆法办理的情况下,可以本⼈持⾝份证到派出所打印本⼈页使⽤。
已丢失的户⼝本,如何?
户⼝本丢失需要户主本⼈持到派出所补办,如户主本⼈⽆法到场的,可以委托户内成员持委托公证书、⾝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如上述情况均⽆法办理的情况下,可以本⼈持⾝份证到派出所打印本⼈页使⽤。以上情况均在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居民户⼝簿丢失或损毁需重新补发的,经民警调查核实,报派出所长分局⼈⼝服务管理中⼼主任审批办理。
2、户主和户内成员共同提出书⾯申请,说明补发原因,并注明户主及户内成员姓名、关系,公民⾝份号码,并由本⼈或签字盖章。
3、需要出⽰户主及户内成员⾝份证原件、复印件,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户主去世未注销户⼝的,应先注销户⼝并由家庭商定选出新户主后,⽅可申请补发,户主或户内成员⽆法提供⾝份证原件的,应由本⼈或监护⼈出具情况说明,注明⽆法提供⾝份证原因和是否同意补发,⽅可申请补发,户⼝登记地房屋、易主的,不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丢了怎么办
户⼝本的使⽤
⼀、居民户⼝簿具有证明公民⾝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是户⼝登记机关进⾏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登记机关⼯作⼈员进⾏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簿。
⼆、户主对居民户⼝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即报告户⼝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簿登记权属于户⼝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变动,应持居民户⼝簿到户⼝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区的,应向户⼝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簿。
户⼝本的形式
分为两种形式,⼀种是《常住⼈⼝登记簿》,户⼝登记机关留存备⽤,是整个户⼝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档;⼀种是《居民户⼝簿》,由户⼝登记机关加盖“户⼝专⽤章”,户⼝个⼈页加盖“户⼝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保存备⽤。财政部和发改委2012年12⽉30⽇联合下发通知,⾃2013年1⽉1⽇起,取消和免征户⼝簿⼯本费。
综合上⾯所说的,户⼝本是每家每户都会有的,户⼝本是代表着⾃⼰个⼈的⾝份⽂本,如果有丢失那么就必须要快速的进⾏补办,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如久久不办,那么很有可以让有些犯罪分⼦做出⼀些不合法的事情。以上就是律图⼩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