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升级⼈才政策!⼤专以上就可享⽣活补贴!本科⽣购房最⾼补贴10万!
⼀座城市的⽣命⼒取决于什么?
海宁给出的答案是“⼈才”
⽇前,海宁正式发布
《关于建设长三⾓⼈才⽣态最优市的若⼲意见》
这⼀重⼤⼈才政策
是原有基础上的再升级完善
更优厚的奖补
更创新的举措
更全⾯的服务
“⼈才新政2.0”正式到来
⼀起来看看都有哪些政策?
⼤学⽣补贴和奖励升级
今年26岁的庞钰洁是台州天台⼈,硕⼠毕业于浙江⼤学果树学专业。去年11⽉,她通过我市⾼层次⼈才引进,来到海宁,成为市经济作物技术服务站的副站长。为什么选择海宁?她给出了⼏点原因:海宁发展程度⾼,离杭州近。并且,她也被海宁优厚的⼈才政策吸引。
就在前两天,作为硕⼠研究⽣(属于海宁市级⾼级⼈才),她提交了购房补贴申请,按政策可享受20平⽅⽶的等价⾦额补贴,预计补贴⾦额将近40万元。
解读“⼈才新政2.0”,引⼈注意的⼀点,便是针对⼤学⽣的“政策升级”。
政策解读
来海宁⼯作,就可以领取补贴和奖励,这是新政对⼤学⽣们最实在的“欢迎礼”。符合条件的⼤学⽣第⼀次到海宁参加⼯作,在缴纳社保满6个⽉就可以领取⼀笔⽣活补贴,其中:博⼠研究⽣3万元,硕⼠研究⽣2万元,本科⽣1万元,连⼤专(⾼职)⽣都可享受5000元⽣活补贴。如果在海宁⼯作发展稳定,缴纳社保满3年后还可以再次领取⼀笔同等⾦额的留⽤奖励。也就是说,⼀位博⼠研究⽣,来海宁⼯作三年后,仅⽣活补贴和留⽤奖励⼀项就可以享受到6万元的政策红包。
“享受政策门槛低,涵盖⼤专⽣,新政2.0给予⼤学⽣的补贴范围更⼴,⾦额更⼤。从补贴⽅式来看,也更接地⽓,更贴近⼤学⽣实际需求。”市⼈社局相关负责⼈介绍。除此之外,建设引进⼤学⽣实习实践基地,⽀持⼤学⽣提升能⼒、扶持⼤学⽣创业等种种政策为⼤学⽣提供了更⼤的发展空间。
政策也延续了推进⾼端领军⼈才和紧缺⼈才队伍建设等。
打造最优⼈才⽣态
去年9⽉,杨利平博⼠放弃了新加坡国⽴研究院的⾼薪厚职,扎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新材料研究院执
去年9⽉,杨利平博⼠放弃了新加坡国⽴研究院的⾼薪厚职,扎根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新材料研究院执⾏院长⼀职。“在此之前,在组织部(⼈才办)的⽀持下,公司第⼀时间获取到了国内外新材料领域⾼端⼈才的有关信息,通过不断丰富信息并匹配⼈才,最终锁定引进杨利平博⼠这⼀⼈选。”万凯新材料⾏政总监吕恩君告诉记者,“⽽后我们通过视频接触、线下交流,邀约考察,1个⽉就确定了双⽅的合作。”杨利平博⼠⾛马上任后,带领成⽴了⼀个⾼质量的研发团队,进⼀步吸引⾼学历⼈才,公司科研能⼒上了新台阶。
解读“⼈才新政2.0”,聚焦的是,打造最优⼈才⽣态。
“吸引⼈才,不再仅仅⽐拼‘经费奖励’了,拼的是能够适应⼈才发展需求的⼈才制度体系和⼈才发展⽣态。”市组织部相关负责⼈如是说。引才之后,如何更好地育才、留才、⽤才,这便是我市要构建的⼈才发展⽣态。
政策解读
在此次⼈才新政2.0版本中,突出了市场主导、企业主体、⾦融⽀撑和服务保障,聚焦⼈才创新创业全⽣命周期“⼀件事”改⾰,为⼈才创业在项⽬发展的重要环节提供链条式服务。
举个例⼦,为解决政策“看得到却读不懂兑现烦”的痛点问题,我市近期将建设开通⼈才服务专区和⽹上服务云平台,为⼈才提供线上线下“⼀站式”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事项受理、奖励兑现等都可实现“⼀站”或“⼀键”办理。与此同时,“⼈才绿卡”将进⼀步扩⼤使⽤范围,⽆论是⼈才创业创新等“头等⼤事”,还是住房、医疗、⼦⼥教育等“关键⼩事”,都可享受到⾼效能的集成政务服务。
⼈才政策2.0
是原有基础上的再升级完善
具体有哪些政策
发布君帮⼤家梳理了⼀份
推进各类⼈才队伍建设
强化⼈才主管部门合⼒,统筹各领域⼈才培养,加⼤对各类⼈才队伍的⽀持,全⼒引进⾼校毕业⽣。选树、表彰优秀⼈才典型,以报⽹声屏等多种渠道强化海宁重才爱才城市形象宣传。
(⼀)推进⾼端领军⼈才队伍建设
•1.精准⽀持顶尖⼈才。顶尖⼈才来海宁创业,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项⽬资助;在海宁设⽴符合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向的科研转化机构,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的综合⽀持。
•2.重点⽀持⾼端⼈才。对创业领军⼈才给予最⾼1000万元的项⽬资助。对我市申报⼊选省级以上引才计划的,按照国家、省奖励额度分别给予个⼈1:1配套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领军⼈才,给予地⽅财政贡献全额奖励。
•3.⼤⼒⽀持重点团队。对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根据团队落地镇(街道)、平台的资助额度,给予最⾼200万元的项⽬资助。对海宁市级以上重点创新团队,给予最⾼200万元的项⽬资助。
(⼆)推进紧缺专业⼈才队伍建设
•4.完善重点急需紧缺⼈才⽬录。完善重点产业紧缺⼈才资助办法及⽬录,定期发布社会事业领域急需紧缺⼈才⽬录。对企业正式引进的紧缺⼈才,给予3年内社保个⼈缴纳部分全额补贴。
•5.抓好企业经营管理⼈才队伍建设。依托浙江⼤学国际联合商学院等资源,抓好企业经营管理⼈才队伍能⼒素质提升培训,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经营管理⼈才队伍。
•6.推进实⽤技术技能⼈才队伍建设。修订“潮乡特⽀”⼈才评价办法。⿎励民营企业提升⼈才职称⽔平。⼊选“嘉兴市
•6.推进实⽤技术技能⼈才队伍建设。修订“潮乡特⽀”⼈才评价办法。⿎励民营企业提升⼈才职称⽔平。⼊选“嘉兴市杰出⼈才”的,按照嘉兴标准给予奖励。⿎励⽀持产教融合发展,⽀持市集成电路学校办学。
•7.深化⼈⽂社科专业⼈才队伍建设。实施“⽂化名家名品⼯程”,⽀持⼈⽂社科⼈才打造⽂化名品。经认定,给予省级⾼端以上⽂化类创业⼈才最长3年,每年最⾼20万元场租补助。
•8.强化教育卫⽣专业⼈才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层次⼈才引育,实施名师培育⼯程,扎实推进名师⼯作室建设。推进名医名科名院⼯程,积极引进医学⼈才,强化名科名院建设。
•9.加强农村实⽤⼈才队伍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培养乡村振兴⼈才。做强省级农业经济开发区,建设浙江省农业科创园(海宁园区)等农创载体,引导农创⼈才进区、⼊园创业。
•10.加快社会⼯作⼈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作⼈才的教育培养,⿎励社会⼯作者参加全国社会⼯作
者职业⽔平考试。完善社会⼯作⼈才评价激励制度。
(三)推进青年后备⼈才队伍建设
•11.全⼒引进⼤学⽣。畅通⼤学⽣落户渠道,落户⼿续限时办毕。对符合条件的全⽇制普通⾼校毕业⽣给予最⾼6万元的⼀次性⽣活补贴及留⽤奖励,给予最⾼10万元的购房补贴。
•12.建设引进⼤学⽣载体。与⾼校或⼈⼒资源机构合作设⽴引进⼤学⽣载体,给予2万元⼯作经费和最⾼10万元奖励。在校⼤学⽣来我市开展实习(训)实践的,给予最长6个⽉,每⽉最⾼2000元补助,给予留⽤成效明显的企业最⾼10万元奖励。
•13.⽀持⼤学⽣提升能⼒。⽀持企业正式引进的⼤学⽣参加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技术⽔平和职业技能提升,取得相应证书后,可享受最⾼5万元的⼀次性补贴。
•14.扶持⼤学⽣创业。加强⼤学⽣创业园建设,⽀持⼤学⽣来我市创业,经评审给予最⾼50万元的项⽬资助。对35周岁以下青年⼈才⼊选各级⼈才计划的,可上浮10%项⽬资助额度。
•15.壮⼤博⼠后队伍。对设⽴博⼠后⼯作站的企业给予最⾼30万元建站资助,对在站博⼠后给予最长2年,每年12万元⽇常经费补助,出站后在海宁⼯作的,给予最⾼30万元经费资助。
加快⼈才承载平台建设
加快鹃湖国际科技城建设和传统产业平台转型升级,实现平台间优势互补、产业融通。推进与浙江⼤学全⾯战略合作,加快浙⼤国际联合创新中⼼和国际科创城建设。推进杭海新区与钱塘新区在⼈才科技⽅⾯的合作。
(⼀)加快重点创新平台建设
•16.引进重⼤科研创新平台。⿎励中央直属企业、⾏业龙头企业、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学等在我市设⽴科研创新载体。对新建国家级重⼤创新载体,给予不低于1亿元综合⽀持。
•17.做强域内科研创新平台。谋划杭海城铁“科创⾛廊”。建设⾼新区科创载体。依托杭海数字新城和宝武总部打造融杭科创平台。做强海宁先进半导体与智能技术研究院等科研创新平台。
•18.拓展域外孵化创新平台。建⽴域外孵化器(“⼈才飞地”)、引才⼯作站资源统筹共享机制,提⾼空间利⽤效率和运营效益,⼊驻企业经认定可享受我市相关⽀持政策。
(⼆)加快企业科研平台建设
•19.推进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新认定的嘉兴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程技术研究中⼼),给予最⾼50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根据省奖额度给予配套⽀持。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50万元奖励。
•20.推进企业⼈才平台建设。新列⼊省级、嘉兴市级外国专家⼯作站的,分别给予建站企业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新建成嘉兴市级以上技能⼤师⼯作室的,给予企业最⾼20万元奖励。
(三)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1.引进新兴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我市泛半导体、⽣命健康、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加快引进建设含研发、检测、咨询等功能为⼀体的公共服务平台。
•22.建设传统产业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发挥⽪⾰、经编、家纺创新服务综合体作⽤,聚集⾏业⼯程技术、创意设计⼈才,建设⼯程师协同创新中⼼,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23.做强⼈⼒资源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持⼈⼒资源产业园发展,⿎励开发符合我市产业特点的⼈⼒资源服务产品。
优化⼈⼒资源服务业发展环境,对配套的公共环境租赁予以⽀持。
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
围绕我市产业导向,发挥重点企业⽰范带动作⽤,⿎励猎聘招才、以才引才,引育⾼层次产业⼈才。对引进⾏业领军、隐形冠军及⼩巨⼈企业等,可给予“⼀企⼀策”专门⽀持。将企业⼈才⼯作纳⼊亩产效益评价体系,与财政奖励优惠政策挂钩。
(⼀)⽀持企业引育⾼层次⼈才
•24.⿎励企业⾼端引才。对⼊选创新领军⼈才所在企业,给予最长5年,每年最⾼100万元薪酬补助。对⼊选省级、嘉兴市级“海外⼯程师”所在企业,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薪酬补助。对获省级以上资助的外国智⼒项⽬所在单位,给予1:1配套奖励。对年薪50万元以上的技术和管理⼈才,按其年薪形成的地⽅财政贡献的70%奖励给所在企业。•25.⿎励企业柔性⽤才。给予新建成的院⼠专家⼯作站最⾼100万元资助和每年最⾼15万元⼯作经费。对企业聘请的“域外专家”,给予最长3年,总额最⾼10万元补助。
(⼆)⽀持企业开展引才活动
•26.⿎励企业市场化招才。企业委托猎聘机构招聘⾼级以上或年薪50万元以上⼈才,给予最⾼10万元猎聘费补助。
按照猎聘机构(个⼈)推荐⼈才获评层次给予最⾼100万元推荐奖励。
•27.⿎励企业参团招才。企业参加统⼀组织的海外招才引智团组的,给予每⼈最⾼3万元的补助。企业参加统⼀组织的国内⼈才招聘活动,给予每单位每次最⾼5000元交通、⾷宿补助。
•28.⿎励企业举办学术论坛。⽀持国内外知名学术、专业机构和海宁本地企业组织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专业论坛等,根据活动规模、等级,给予组办单位最⾼50万元补助。
杭州人才房申请条件(三)⽀持企业加强研发创新
•29.⿎励企业参评科技奖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单位或个⼈,给予最⾼20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的单位或个⼈,给予最⾼60万元奖励。
•30.⿎励企业制定标准。对企业(单位)主导制定国际、国家、⾏业标准的给予最⾼60万元奖励;对主导制定“品字标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每个产品给予20万元奖励。
•31.⿎励创造运⽤专利。授权或引进国内发明专利最⾼补助2万元/件,地址变更补助1000元/件。⼈才企业PCT申请、授权分别最⾼补助3万元/件、6万元/件。专利导航最⾼补助20万元。
优化⼈才发展服务⽣态
推进⼈才创新创业全⽣命周期“⼀件事”改⾰,实现⼈才事项“最多跑⼀次”。组建国有企业⼈⼒资源服务平台。拓展⼈
才“绿卡”服务功能,提供⼈才安居、出⾏、就医、家属就学就业等⽅⾯的⽣活便利,推进国际社区建设,提供“类海外”⽣活环境。
活环境。
(⼀)提供全周期的跟踪扶持
•32.提升项⽬落地效率。设⽴⼈才项⽬快速落地奖,对参加嘉兴、海宁创业⼤赛(路演)的⼈才项⽬,获评后3个⽉内申请启动并通过考核的,给予20万元快速落地奖励。
•33.给予场地空间⽀持。对⼈才企业给予最长3年,每年最⾼1000平⽶的场租补助。对符合准⼊条件的⼈才项⽬予以优先供地保障,参照产业招商项⽬分类享受⼟地价格优惠政策。
•34.开展创业指导培训。聘请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给予常态化创业指导;组织开展财务、⾦融、管理等业务培训;
委托专业机构帮助对接头部企业、投资⼈、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
•35.搭建资智对接平台。建设项⽬路演(展⽰)中⼼,定期举办项⽬路演,常态发布、展⽰⼈才企业成果,推动海宁企业、民营资本与⼈才企业交流对接、达成合作。
•36.引进知识产权机构。对引进的知识产权机构最⾼补助20万元,年度专利代理最⾼奖励20万元,获得省级以上认定的最⾼奖励50万元。成功应对重⼤知识产权纠纷的最⾼补助50万元。
•37.建⽴项⽬晋级机制。对于扎根海宁、运营规范、成长迅速或取得重⼤技术突破的⼈才企业,经认定可在“潮城精英引领计划”原获评类别基础上享受⼀次晋级机会。
•38.给予产品销售⽀持。给予⼈才企业⾸批次销售最⾼100万元奖励和⾃盈利年度起3年内利润形成的地⽅财政贡献全额奖励。⽀持⼈才企业产品、技术和服务优先列⼊政府采购⽬录。
(⼆)提供多维度的⾦融⽀持
•39.推进“⼈才投”。加⼤⼈才项⽬“以投代奖”⽀持⼒度。探索政府奖补资⾦转债退出机制。⼈才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给予最⾼1800万元的综合⽀持。
•40.推⾏“⼈才贷”。做优“潮城精英创业贷”,对创业类⼈才项⽬发放最⾼1000万元纯信⽤贷款。对⼈才企业给予5年累计最⾼5000万元贷款额度的基准利率贴息奖励。
•41.实施“⼈才保”。将符合条件的⼈才企业纳⼊政府政策性担保企业名录库,给予享受政策性担保公司最优惠担保费率。落实市级风险补偿资⾦服务⼈才企业信贷的保障作⽤。
•42.探索“⼈才险”。创新政、保(险)、银合作模式,开发⼈才创业创新保险、⼈才创业信⽤贷款保险等产品,降低银⾏放贷风险,解决⼈才创业后顾之忧。
(三)提供⾼效能的政务服务
•43.建⽴协同解难机制。建⽴由市委⼈才办牵头的问题商议解决机制,即时会商协调镇(街道)、经济发展平台、市级部门提交的有关⼈才项⽬发展或⼈才⼯作⽣活中遇到的问题。
•44.开辟⼈才服务专区。为⼈才提供⼀站式咨询、帮办服务,实施⼈才主管部门定期轮值制度。配套建设⼈才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外籍⼈才来华⼯作、居留证件办理便利化程度。
•45.成⽴⼈才服务专班。落实属地及主管部门主体责任,针对每个落地⼈才、⼈才项⽬建⽴服务专班,为每名领军⼈才指定⼈才服务专员,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才服务事项。
(四)提供全链条的⽣活保障
•46.落实住房购租补贴。对顶尖⼈才“⼀⼈⼀议”定制安居⽅案;对符合条件的⼈才在我市⾸次购买商品住宅的,给予